古代中国的“杂技”:百戏与走索

历代文献在记录走索时,总是把它放到“散乐”“百戏”的条目下,与俳优、诨谐并列。正史作者往往以“奇技淫巧”四字一笔带过,可皇宫宴飨、外使朝见、佛教行像,又都少不了这些在绳索上腾挪的身影。这种矛盾提示我们,杂技从来不只是杂技:它既是帝国展示秩序的道具,也是边缘人群谋生的手段,更是一条身体政治与技艺传播的交汇通道。理解百戏和走索,就是在理解古代中国如何把惊险变成威严,又如何把危险变成常规。

走索是百戏中最为惊心的一种:一条绳索横悬于高架之上,艺人赤脚踩绳,或行走,或翻转,甚至两人交错而过。它考验的不只是平衡感,更是对死亡的直观对抗。正因如此,走索往往成为百戏表演中最高潮的段落。从汉代宫廷的“高絙”,到唐代教坊的“踏绳”,再到宋代瓦舍中的杂手艺,走索的兴衰与国家对身体技艺的收编和释放同步变化。与其说走索是一种娱乐,不如说它是古代中国控制、训练和使用人体的一个微观样本。

用身体搭建的帝国景观

百戏之所以能在汉代从民间杂耍升格为国家大典,根源在于它提供了一种用身体对抗物理规律的速度与危险性,而这正是帝国威仪所需要的最直观修辞。汉武帝元封年间,朝廷在京师设“角抵戏”,方圆三百里内的人都赶来观看。此后角抵百戏不断增饰,加入吞刀、吐火、走索、幻术等节目。张骞通西域后,安息等国的“眩人”——即专业幻术师——也被带到长安,使百戏队伍更加庞大。朝廷将这些表演置于招待外国使节和重大朝会的场合,使其成为外交礼仪的一部分。

这些表演的核心不在于让人发笑或惊叹,而在于让人相信帝国疆域内汇集了天下一切奇珍,包括最不可思议的身体能力。走索者在高空悬索上行走,本身就是对重力秩序的挑战。这种挑战一旦被植入宫廷舞台,便从个人的冒险变成国家的气象。百戏的排场不只是奢侈,更是一种财政和组织的展览:要有专门机构养艺人、制服装、搭台架,成本极高,只有具备强大抽取能力的政权才能承担。所以百戏规模最大的时期,往往对应着中央财政相对充裕的时期;一旦财政吃紧,这类宫廷演出首当其冲被削减。

走索:从祭坛到瓦舍的技艺演化

走索的前身,并非纯粹的娱乐。汉代学者在追述习俗时,认为“高絙”一类活动与祭祀有关,人们在高处行走、悬挂,是为了沟通神明的象征性动作。早期的“高絙”可能只是从一根粗绳上横渡或悬挂,到了魏晋南北朝,已经发展为在绳索上舞蹈、翻滚的高难度技艺。唐代“踏绳”的成熟,表现为绳技艺人能够在绳上完成劈叉、燕式平衡、乃至两人相向而过而不相触。这些动作需要多年训练,任何人都不可能临时模仿。

技艺的成熟意味着它已离开仪式场域,成为职业。走索者使用的绳索、平衡竿、道具都有特定规格:绳索两端固定在高柱上,张紧度要刚好;平衡竿长短、重量也要与表演者的身高体重匹配。这些经验无法写成书,只能靠师徒之间身体示范来传递。因此,走索是一种高度依赖“活人传承”的技艺,一旦师徒链条断裂,整套动作细节就会迅速失传。这正是古代杂技最脆弱的环节:它不像文字知识可以存入经典,而是活在最容易被遗忘的肌肉记忆里。

乐户与教坊:被制度收编的身体

走索者身份的卑下,与其技艺的高超形成鲜明对照。从汉晋到隋唐,这类艺人多被编入“乐户”或“杂户”,属于国家直接控制的人口。他们的户籍与常人不同,沿用世袭,子女不得参加科举,也不得与良人通婚。朝廷设“教坊”专门管理这些艺人的训练和演出,遇有重大节庆或外交场合,便征调他们入宫。官方对艺人的供养看起来慷慨,实则是一种人身控制:国家需要的是他们随时可以被召唤的技艺,而不是他们作为个体的自由。

这种制度安排产生了一个有趣的结果:虽然艺人地位极低,但技艺传承反而有了稳定的依托。教坊中有固定的训练程序和考核标准,甚至设有“音声博士”“博士”等教学职务。唐代教坊中专门的绳妓,从小开始训练,身体柔韧性和平衡感被当作财产一样经营。与此同时,世袭身份也使他们无法离开这一行,从而保证了代际延续。可以说,正是制度性的歧视,意外成了走索技术能够持续几百年不断的保护壳。

节日与法会:走索的民间庇护所

宫廷供养固然重要,但走索真正扎根于社会,依赖的是民间节庆和宗教法会。南北朝佛教大兴,佛寺经常举行“行像”仪式——把佛像置于车上巡游,沿途百戏杂陈。北魏洛阳的佛像出行,便有艺人在高竿上行走的表演。这种宗教性的场合,为走索提供了神圣的合法性,使艺人的冒险行为带上酬神、祈愿的色彩。佛教信仰本身就带有苦行、舍身的意味,走索的危险与佛教的“舍身”理念相互呼应,使其不易被伦理指责。

唐代及以后,庙会和传统节日如元宵、清明,也都是走索艺人卖艺的好时机。他们往往搭起临时高架,在人群聚集处表演,借着市民的围观和施舍换取收入。宋代瓦舍勾栏兴起后,走索更成为城市商业演出的一部分,艺人可以在固定的“棚”中卖票,观众也愿意为惊险场面掏钱。这种民间市场给走索提供了不同于宫廷的生存空间:当朝廷因道德原因或财政困难停止供养时,艺人仍可依靠庙会和瓦舍维持生计。反过来,当战乱导致城市萧条、庙会荒废,走索就完全失去了落脚点。

禁令为何总是落空

历代政权对走索的态度,始终在欣赏与抑制之间摇摆。北魏孝文帝曾禁“杂戏”,北周武帝也下过禁止令;唐高宗时以“以人试险,不仁”为由禁绝走索,唐代宗、唐宪宗时亦多次重申禁令。宋代的理学家和士大夫也屡有奏请,要求取缔“杂手艺”等危险表演。这些禁令的理由,无外乎两条:一是觉得让人冒着生命危险取乐,违背仁德;二是担心这类活动聚众,容易滋生事端。

然而,禁令几乎从未真正生效。原因很简单:发出禁令的朝廷,自己就频繁使用走索。唐玄宗时期,教坊中绳妓仍被召入宫表演;宋代皇帝寿宴,也照样列有杂技节目。官方一方面把危险表演斥为“伤风败俗”,另一方面又需要它来点缀升平、招待外宾。这种内在矛盾使得禁令只能是临时的政治表态,无法成为稳定的制度。更根本的是,走索养活着相当数量的边缘人口,在没有任何替代性生计的情况下,禁止只会让表演转入地下,不可能根除。因此,禁令与复兴交替出现,恰好反映了帝国治理中道德理想与现实需求之间的拉锯。

走索消失的启示

走索技艺在晚清以后真正面临失传,并非因为某一道禁令,而是因为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宫廷教坊被废除,寺庙庙会逐渐萎缩,城市娱乐也被现代剧场和新兴产业取代,旧式的师徒制不再有足够的收益供养新一代艺人。当国家不再需要这种身体奇观、民间也不再依赖它来获得节日快感时,走索赖以生存的两种土壤同时枯竭。今天我们看到的杂技团中的走索,已经是经过现代编创、器械改良和职业体育训练后的新形态,与古籍中描述的“高絙”“踏绳”之间,隔着不止时间,还有一整套社会逻辑。

回望这段历史,走索最终给我们的启发是:一项技艺的存亡,并不取决于它本身有多精妙,而取决于它与权力、市场和宗教之间能否形成稳定的共生关系。走索之所以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中绵延不绝,正是因为它恰好嵌在宫廷的炫耀欲望与民间的求生本能之间;而当这种嵌合关系不再,技艺便如随风而散的尘埃。那条悬在空中的绳索,实际上量出了古代中国政治与民间社会之间能有多大的弹性——既能容纳惊险,又始终不肯给走索者一个体面的站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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