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中国的“杂技”：百戏与走索

类型：深度解读
历史时期：西汉、魏晋南北朝、隋唐
发布日期：2026-08-09T00:35:54.460Z
更新日期：2026-08-09T00:45:58.485Z

## 摘要

历代文献在记录走索时，总是把它放到“散乐”“百戏”的条目下，与俳优、诨谐并列。正史作者往往以“奇技淫巧”四字一笔带过，可皇宫宴飨、外使朝见、佛教行像，又都少不了这些在绳索上腾挪的身影。这种矛盾提示我们，杂技从来不只是杂技：它既是帝国展示秩序的道具，也是边缘人群谋生……

## 正文

历代文献在记录走索时，总是把它放到“散乐”“百戏”的条目下，与俳优、诨谐并列。正史作者往往以“奇技淫巧”四字一笔带过，可皇宫宴飨、外使朝见、佛教行像，又都少不了这些在绳索上腾挪的身影。这种矛盾提示我们，杂技从来不只是杂技：它既是帝国展示秩序的道具，也是边缘人群谋生的手段，更是一条身体政治与技艺传播的交汇通道。理解百戏和走索，就是在理解古代中国如何把惊险变成威严，又如何把危险变成常规。

走索是百戏中最为惊心的一种：一条绳索横悬于高架之上，艺人赤脚踩绳，或行走，或翻转，甚至两人交错而过。它考验的不只是平衡感，更是对死亡的直观对抗。正因如此，走索往往成为百戏表演中最高潮的段落。从汉代宫廷的“高絙”，到唐代教坊的“踏绳”，再到宋代瓦舍中的杂手艺，走索的兴衰与国家对身体技艺的收编和释放同步变化。与其说走索是一种娱乐，不如说它是古代中国控制、训练和使用人体的一个微观样本。

## 用身体搭建的帝国景观

百戏之所以能在汉代从民间杂耍升格为国家大典，根源在于它提供了一种用身体对抗物理规律的速度与危险性，而这正是帝国威仪所需要的最直观修辞。汉武帝元封年间，朝廷在京师设“角抵戏”，方圆三百里内的人都赶来观看。此后角抵百戏不断增饰，加入吞刀、吐火、走索、幻术等节目。张骞通西域后，安息等国的“眩人”——即专业幻术师——也被带到长安，使百戏队伍更加庞大。朝廷将这些表演置于招待外国使节和重大朝会的场合，使其成为外交礼仪的一部分。

这些表演的核心不在于让人发笑或惊叹，而在于让人相信帝国疆域内汇集了天下一切奇珍，包括最不可思议的身体能力。走索者在高空悬索上行走，本身就是对重力秩序的挑战。这种挑战一旦被植入宫廷舞台，便从个人的冒险变成国家的气象。百戏的排场不只是奢侈，更是一种财政和组织的展览：要有专门机构养艺人、制服装、搭台架，成本极高，只有具备强大抽取能力的政权才能承担。所以百戏规模最大的时期，往往对应着中央财政相对充裕的时期；一旦财政吃紧，这类宫廷演出首当其冲被削减。

## 走索：从祭坛到瓦舍的技艺演化

走索的前身，并非纯粹的娱乐。汉代学者在追述习俗时，认为“高絙”一类活动与祭祀有关，人们在高处行走、悬挂，是为了沟通神明的象征性动作。早期的“高絙”可能只是从一根粗绳上横渡或悬挂，到了魏晋南北朝，已经发展为在绳索上舞蹈、翻滚的高难度技艺。唐代“踏绳”的成熟，表现为绳技艺人能够在绳上完成劈叉、燕式平衡、乃至两人相向而过而不相触。这些动作需要多年训练，任何人都不可能临时模仿。

技艺的成熟意味着它已离开仪式场域，成为职业。走索者使用的绳索、平衡竿、道具都有特定规格：绳索两端固定在高柱上，张紧度要刚好；平衡竿长短、重量也要与表演者的身高体重匹配。这些经验无法写成书，只能靠师徒之间身体示范来传递。因此，走索是一种高度依赖“活人传承”的技艺，一旦师徒链条断裂，整套动作细节就会迅速失传。这正是古代杂技最脆弱的环节：它不像文字知识可以存入经典，而是活在最容易被遗忘的肌肉记忆里。

## 乐户与教坊：被制度收编的身体

走索者身份的卑下，与其技艺的高超形成鲜明对照。从汉晋到隋唐，这类艺人多被编入“乐户”或“杂户”，属于国家直接控制的人口。他们的户籍与常人不同，沿用世袭，子女不得参加科举，也不得与良人通婚。朝廷设“教坊”专门管理这些艺人的训练和演出，遇有重大节庆或外交场合，便征调他们入宫。官方对艺人的供养看起来慷慨，实则是一种人身控制：国家需要的是他们随时可以被召唤的技艺，而不是他们作为个体的自由。

这种制度安排产生了一个有趣的结果：虽然艺人地位极低，但技艺传承反而有了稳定的依托。教坊中有固定的训练程序和考核标准，甚至设有“音声博士”“博士”等教学职务。唐代教坊中专门的绳妓，从小开始训练，身体柔韧性和平衡感被当作财产一样经营。与此同时，世袭身份也使他们无法离开这一行，从而保证了代际延续。可以说，正是制度性的歧视，意外成了走索技术能够持续几百年不断的保护壳。

## 节日与法会：走索的民间庇护所

宫廷供养固然重要，但走索真正扎根于社会，依赖的是民间节庆和宗教法会。南北朝佛教大兴，佛寺经常举行“行像”仪式——把佛像置于车上巡游，沿途百戏杂陈。北魏洛阳的佛像出行，便有艺人在高竿上行走的表演。这种宗教性的场合，为走索提供了神圣的合法性，使艺人的冒险行为带上酬神、祈愿的色彩。佛教信仰本身就带有苦行、舍身的意味，走索的危险与佛教的“舍身”理念相互呼应，使其不易被伦理指责。

唐代及以后，庙会和传统节日如元宵、清明，也都是走索艺人卖艺的好时机。他们往往搭起临时高架，在人群聚集处表演，借着市民的围观和施舍换取收入。宋代瓦舍勾栏兴起后，走索更成为城市商业演出的一部分，艺人可以在固定的“棚”中卖票，观众也愿意为惊险场面掏钱。这种民间市场给走索提供了不同于宫廷的生存空间：当朝廷因道德原因或财政困难停止供养时，艺人仍可依靠庙会和瓦舍维持生计。反过来，当战乱导致城市萧条、庙会荒废，走索就完全失去了落脚点。

## 禁令为何总是落空

历代政权对走索的态度，始终在欣赏与抑制之间摇摆。北魏孝文帝曾禁“杂戏”，北周武帝也下过禁止令；唐高宗时以“以人试险，不仁”为由禁绝走索，唐代宗、唐宪宗时亦多次重申禁令。宋代的理学家和士大夫也屡有奏请，要求取缔“杂手艺”等危险表演。这些禁令的理由，无外乎两条：一是觉得让人冒着生命危险取乐，违背仁德；二是担心这类活动聚众，容易滋生事端。

然而，禁令几乎从未真正生效。原因很简单：发出禁令的朝廷，自己就频繁使用走索。唐玄宗时期，教坊中绳妓仍被召入宫表演；宋代皇帝寿宴，也照样列有杂技节目。官方一方面把危险表演斥为“伤风败俗”，另一方面又需要它来点缀升平、招待外宾。这种内在矛盾使得禁令只能是临时的政治表态，无法成为稳定的制度。更根本的是，走索养活着相当数量的边缘人口，在没有任何替代性生计的情况下，禁止只会让表演转入地下，不可能根除。因此，禁令与复兴交替出现，恰好反映了帝国治理中道德理想与现实需求之间的拉锯。

## 走索消失的启示

走索技艺在晚清以后真正面临失传，并非因为某一道禁令，而是因为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宫廷教坊被废除，寺庙庙会逐渐萎缩，城市娱乐也被现代剧场和新兴产业取代，旧式的师徒制不再有足够的收益供养新一代艺人。当国家不再需要这种身体奇观、民间也不再依赖它来获得节日快感时，走索赖以生存的两种土壤同时枯竭。今天我们看到的杂技团中的走索，已经是经过现代编创、器械改良和职业体育训练后的新形态，与古籍中描述的“高絙”“踏绳”之间，隔着不止时间，还有一整套社会逻辑。

回望这段历史，走索最终给我们的启发是：一项技艺的存亡，并不取决于它本身有多精妙，而取决于它与权力、市场和宗教之间能否形成稳定的共生关系。走索之所以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中绵延不绝，正是因为它恰好嵌在宫廷的炫耀欲望与民间的求生本能之间；而当这种嵌合关系不再，技艺便如随风而散的尘埃。那条悬在空中的绳索，实际上量出了古代中国政治与民间社会之间能有多大的弹性——既能容纳惊险，又始终不肯给走索者一个体面的站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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