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国人地位:国君与国人的政治互动
提起春秋政治,人们常想起诸侯争霸、卿大夫擅权,却很少注意到一个特殊的群体——国人。他们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全体百姓,而是居住在各诸侯国国都及其近郊的一批武装居民:有世袭之爵的士、有田的甲士、有技艺的工商,还有守住城郭的“郊人”。在《左传》的记载里,他们可以公开议论国君的过失,可以在国君战败时拒绝再战,甚至可以把不称职的君主赶下台,另立新君。与之相对,广大田野中的“野人”虽然人数更多,却完全不具有这些资格。这种“居城之民参政、居野之人服役”的格局,构成了春秋列国政治的基础。
本文的核心判断是:国人政治地位的根源不在于什么“民主萌芽”,而在于一种特定的军事财政体制——国人是国家武装的低成本来源,他们以服役和效忠换取土地、身份和共同体的政治权利。国君若要维持对抗外敌和卿大夫的力量,就必须持续满足国人的利益诉求。于是,春秋政治呈现为一场持久的博弈:国君不断想扩大自己的权威,而国人及其所在的宗族、大夫则构成了越来越难以驾驭的约束。理解这种互动,才能真正看懂中国从封建贵族政治走向官僚帝国进程中的一个关键中间环节。
国人到底是谁?——一个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等级
国人一词在春秋史料中出现的频率极高,但它的内涵与现代人想的“国民”相去甚远。西周封建制度下,诸侯受封,在自己的封土上建立城市,这座城叫“国”,城外广阔农耕地区叫“野”。住在“国”里的,除了国君和卿大夫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士”。士是低级贵族,有正式身份、有宗族组织、有田产,依靠战争和职事生存。除士之外,还有居住在“国”内的工、商以及作为城防力量的“国人”平民。他们共同的身份标记是“城居者”和“当兵者”。商周时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能够参与祭祀和战争的人,就是“国人”。而“野人”大多是被征服的农人,他们的义务是纳贡,而不需要、也不允许参加战车和甲士的战斗。
这个区分,是理解春秋政治的一把钥匙。国人不一定富有,但他们是军事力量的主体。春秋时期的战争以车战为主,一名甲士背后要配备大量后勤徒兵,这是一笔高昂的开销。诸侯国养不起常备军,平时甲士分散在各自的采邑中,战时靠国君征召。这股征召起来的力量,既有贵族士人,也有住在城里的自由农民。他们自带装备、自备干粮,付出高昂代价,因此也自然要求对国家和君主保有发言权。所以,春秋的“国人”本质上是一种“武装公民”,他们的政治地位不是谁给予的,而是靠武力参与换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当国君滥杀或侮辱国人的时候,国人会毫不犹豫地“清君侧”或干脆“弗听”——他们手里有剑。
舆论、兵谏与废立——国人参政的三重途径
国人的政治参与不是抽象的“民意”,而是一套具体而又不断重复的机制。最浅层的是舆论监督。《左传》中经常记载“国人谤之”,即国人公开批评国君。例如卫懿公喜欢养鹤,让鹤乘坐大夫才能乘坐的轩车,结果北狄入侵时,国人回答说:“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这就是让国君独力面对敌人的方式,把“国”的防卫责任推还给把国人当玩物的君主。虽然卫国最终被狄人所灭,但这个例子很能说明国人的集体行动能力。
比舆论更激烈的行动是“兵谏”和“逐君”。春秋二百多年间,国君被驱逐、被杀、被废的例子不少。宋国的襄公虽然以霸主自居,却在国内得不到国人的爱戴;郑国、莒国等小国更是频繁发生国人把国君逼得逃亡国外的戏剧性场面。其中最典型的是鲁昭公被三桓逐出,流亡国外。三桓是鲁国的卿大夫家族,他们联手驱逐国君,但他们在国内推行“初税亩”等变革时却要小心翼翼安抚国人。因为国人既可能站在国君一边,也可能站在大夫一边,关键看谁更符合他们的利益。
最高级别的参政是“择君”。在一些国君死后无合适继承人,或继承人争议时,国人有被召集来发表意见的记载。比如齐国,齐桓公死后,公子们争位,国人的态度曾直接影响谁会坐在君位上。所谓“君者,将以此为社稷之主”,国君的合法性,不单纯来自宗法制下的嫡长子继承,还要看能否得到国人的拥戴。这种现象,在春秋以后越来越少见,因而格外值得注意。
国君为何必须讨好国人?——君权、卿权与国人三角
如果我们只看上面的例子,会以为国人是某种“民主力量”,那就错了。国人的政治地位是在君权和卿权斗争中形成的,而不是独立存在的什么制度。
春秋初期,各诸侯国的政治格局是:国君之下,有世袭卿大夫家族。这些家族拥有自己的采邑、私兵和宗族,是实际的地方势力。国君直接掌控的力量,主要是国都内的国人和近郊的郊人。可以说,国君的“王土”与卿大夫的“封地”之间,存在明显的张力。在这种情况下,国人的归属极其重要:如果国人支持国君,卿大夫想篡位就必须掂量掂量;如果国人被卿大夫收买,国君就会变成孤家寡人。
于是我们看到一种双向的操作:一方面,开明一点的国君主动“施惠于民”,减轻赋役,赏赐国人田地和财帛。例如晋惠公被秦国俘虏后,回国想要重整旗鼓,就听从大臣建议,做了“作爰田”——把国家公田赏给国人,以此换取国人的支持,迅速恢复了晋国的战争能力。这就是史书上的“晋作爰田”,是国君用经济利益向国人购买政治忠诚的手段。类似地,楚国在年轻国君楚庄王时期,国内贵族互相倾轧,楚庄王努力整顿内政、安抚国人,才使得楚国能北上中原争霸。另一方面,卿大夫也在用类似的方法争取国人。例如齐国的陈氏(田氏)在齐景公时期,用“大斗出、小斗入”的方式借贷给国人,实质上就是拿自家的粮食收买民心。后来田氏代齐,靠的正是这种长期积累的国人好感和支持。
所以,国人并非天然站在国君这一边。他们更像是一个可以被打动的“政治筹码”,谁能为他们提供安全感和利益,他们就支持谁。这种局面使春秋政治带有强烈的“契约性”——国君的权力建立在对国人和诸卿的某种平衡上,一旦失衡,权力就易手。这也是为什么儒家思想会特别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显然不是抽象的人道主义,而是对春秋政治经验的一种理论概括:民众——至少是国人——确实拥有让君主难堪甚至推翻君主的力量。
争霸战争与“国人”体制的耗散
国人的特殊地位,在春秋前期和中期还能维持,是因为战争规模有限,各国都供养不起全职将士。但争霸战争改变了这一切。随着晋、楚长期争霸,各国军队规模急剧扩大。原来的车战逐渐被徒兵和野战取代,野战需要大量士兵,又需要庞大的后勤供应——这些都不是临时征发国中甲士能解决的问题。于是各国开始改革兵制,最重要的是打破“国野”界限,让“野人”和庶民也有资格当兵。
例如晋国的“作州兵”就是把野人聚集地(州)纳入征兵制范围;鲁国的“初税亩”更是承认私田合法性并开始向土地征税,实际上打破了贵族和国人对土地的垄断。这些改革,大大扩大了兵源,却以一个无人预料的方式削弱了国人的政治地位。因为当野人和编户齐民也能扛起武器时,原来“国人”作为唯一武装力量的身份就丧失了。“士兵”的资格不再附着于城居身份,而是附着于户籍和土地。一个住在外边村庄的农民,只要能打仗,也能享受同样的军事身份。国人和野人之间的政治界限被战争财政冲垮了。
与此同时,卿大夫家族却在战争中不断做大。他们掌控的私属军队和国家军队比例发生了倒转。在晋国,赵氏、韩氏、魏氏等家族各自拥有广大的封地和自己的武装,这些武装中既有原来的国人,也有从野地征召的“县民”。这就意味着国君对军队的控制力日渐减弱,而卿大夫成为实际上的军事指挥者和军功赏赐的授予者。国君想要再依靠“国人”对抗大夫,却发现国人已经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了。因为国人的内部也在分化:一部分上升为卿大夫的家臣和士,成了大夫的政治工具;另一部分则降为自耕农,不再轻易为君主投军。
最后的政治“选民”——战国时代的转变
进入战国,这种状况基本结束。最主要的标志是“编户齐民”制度的建立。商鞅变法在秦国取消了世卿世禄,将国人和野人一并纳入国家户籍,按“军功”授予爵位,又实行县制和基层行政组织,使一切男子都有可能成为“民”,但没有谁拥有独立的“国人”政治资格。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不再是“城邦公民共同体与君主”的关系,而是“君主与编户民”的关系。从前那种国人聚众议政、逐君杀君的现象,几乎销声匿迹。
这并不意味着春秋国人政治的遗产消失。它至少留下了两个重要影响:第一,它塑造了“民意”在政治合法性中的核心地位。战国时代,即使君主专制化加强,思想家们普遍承认民心向背决定国家兴亡;这种观念从孟子一直到后世政治中都不时显现。第二,它留下一段“限制君权”的历史资源。后世每当人们抨击暴政、主张“以民为本”时,总是会回溯春秋时期的“国人”和“舆人之谏”。宋朝以后,甚至还有学者以春秋时代“国人皆曰可杀”来论证舆论的正当性。当然,这只是观念史的回响,并不代表制度上的延续。因为真正的“国人”已经随着世卿制而消亡了。
回过头来看,春秋国人与国君的互动,本质上是在旧的宗法封建秩序中,一群拥有武装和城居身份的人如何不断提醒君主:权力是需要交换的。国君的每一分威权,都要用实际的福利和荣耀来购买;而一旦购买失败,国人的反击和卿大夫的野心就会同时出现。正是这种不断的博弈,让春秋政治充满活力和随机性:既有流亡的国君,也有慷慨赴死的贵族,更有被一时抛弃、又被请回宝座的人。这种看似混乱的政治,实际上是在探索一种在普世帝国形成之前,如何把“武力、财富和合法性”组合在一个框架内的方案。战国以后,这个框架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更为高效的科层制和官僚体系,但人类政治的基本问题——统治者必须依靠什么人来行使权力,又必须向什么人作出承诺——却从未改变。春秋国人的故事,不过是以一种格外鲜明的方式,把这些问题直接摆到了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