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厢军与乡兵
一、以“养”代“战”:两套兵制背后的同一逻辑
宋代军事史有一个令人困惑的矛盾:它维持了远超前代的常备军规模,禁军与厢军相加动辄百万,却始终在与辽、西夏、金的战争中处于劣势。人们习惯把原因归咎于“重文轻武”或“将从中御”,但更根本的约束在于,宋代的统治者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军事力量应该独立存在。对他们而言,军队的第一任务是保证赵宋政权不被内部颠覆,第二才是抵御外敌。厢军和乡兵正是这一逻辑的典型产物:厢军把全国的闲散劳动力收编成只干杂役的“职业士兵”,乡兵把边地居民组织成不脱产的“业余战士”。二者名义上都属军事系统,实际却是财政调节与社会控制的工具,共同指向一个目标——用制度化的方式驯服武力,同时也付出了战斗力的代价。
要理解这一点,需要先抛开“军队就是用来打仗”的常识。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以兵变夺权,对武人拥兵高度警惕。他设立厢军,初衷并非准备另一支野战力量,而是将全国的老弱、流民、罪犯和破产农民招入军中,让他们承担修河、筑城、运输、造船等繁重劳役。这样既避免了流民聚众作乱,又为公共工程提供了廉价劳动力。而乡兵则另是一路,他们在本地编制,耕战结合,似乎更接近传统的“寓兵于农”,但同样被严密控制,防止形成新的藩镇。两套系统一内一外,共同服务于“守内虚外”的国家战略。
二、厢军:名为士兵,实为役夫
厢军最早源自宋初对兵员的拣选。赵匡胤在平定时方后,把各地的精壮士兵选入禁军,其余则编为厢军,安置在地方承担杂役。这一设计本身体现了等级化的军事结构:禁军是国家的正规军,负责征讨;厢军则相当于国家役夫,供地方和中央调用。厢军的选拔完全没有战斗力要求,身材矮小、体力孱弱者亦可入伍,甚至有大量招募来的饥民和配军。宋太宗以后,厢军兵额持续膨胀,到北宋中后期已达四五十万,超过禁军的三分之二。
如此庞大的厢军,在军事上几乎没有意义。他们不从事日常操练,也就谈不上战阵之法。但在财政和行政上,厢军却有着特殊功能。每当地方发生灾荒,朝廷便“应募充军”,让灾民有口粮;每当需要治理黄河、修整道路,则调拨厢军服役,节省了征发民夫的政治麻烦。换言之,厢军是国家用军费维持的“职业劳动力储备库”。这种做法短期内缓解了社会矛盾,却让国家财政背上沉重的固定支出。因为厢军一旦编制在册,就要常年发放粮饷,即使没有战事也裁撤不得。裁军会引起骚乱,养着则成为每年必须消耗的巨资。北宋中期“三冗”问题中,冗兵与冗费相互纠缠,而冗兵的大头正是这种不作战的厢军。
厢军制度还改变了宋代军事的底色。由于有厢军承担后方勤务,禁军本该集中训练,但禁军本身又受更戍法约束,频繁在驻地间调动,既不能熟悉地方地形,也削弱了与将领的配合。结果,宋军最精锐的禁军始终处于一种“身在兵营,心在转徙”的状态,而厢军则彻底沦为工程队。到王安石变法时,有人建议用厢军的一部分进行训练,以增强防御,但最终未能扭转大局。厢军的存在,使宋朝的“兵”与“战”严重脱节,成为一种制度性的损耗。
三、乡兵:被严格控制的“寓兵于农”
与厢军不同,乡兵并非正规编制,而是以地方民众为基础的民兵组织。北宋在西北沿边设陕西弓箭手、河北义勇、河东强壮等名目,在南方则有土兵、枪手等。乡兵不需脱离生产,农闲时操练,战时应征,自备部分武器或马匹。从形式上看,这些组织接近传统的府兵制,似乎能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提供兵力。尤其在西夏边境,陕西弓箭手因为熟悉地形、骑马射箭娴熟,曾在范仲淹等人主持下为宋军提供了有力的牵制。乡兵一度被寄予厚望,被认为是解决宋军战斗力不足的出路。
但宋朝统治者对乡兵的态度极为矛盾。他们需要乡兵来防备地方,却又害怕乡兵变成地方割据的力量。因此,乡兵的组织始终被分割得十分零碎,各州县互不统属,平时由地方官员监督,战事若大举征调,也必须由中央派出的文臣统领。即便在西北边境,弓箭手也受到严格限额,且频繁接受朝廷的“点阅”,以防其自成体系。宋神宗时期王安石推行保甲法,试图把全国农民都纳入一种准军事化的编制,以“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层层组织,其目的也是一方面加强地方治安,另一方面用保甲来替代部分厢军和禁军,节省军费。然而保甲法究竟目的是备战还是控制,本身就含混不清。地方保丁既无良好装备,也无统一指挥,实际作战能力极为有限,反而因为经常点阅和教阅,扰民甚重。
更深层的问题是,乡兵的“寓兵于农”在宋代已经失去了历史条件。府兵制崩溃之后,均田制瓦解,农民与土地的结合不再稳定,难以自备武器长期训练。宋代商品经济发展,人口流动频繁,强制性的兵农结合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成为农民的负担。乡兵因而一直处于一种低动员水平:作战时不能指望其力挽狂澜,平时又要消耗朝廷的赏赐和地方摊派。它与厢军一样,都是国家在军事效率与政治安全之间折衷的产物。朝廷真正看重的是乡兵可以监视本地人户、防止匪盗,以及作为正规军的补充力量存在,而非指望他们创造奇迹。
四、财政约束下的“冗兵”困局
厢军和乡兵合在一起,制造了宋代财政最沉重的包袱。北宋治平年间,禁军约有六十余万,厢军五十余万,再加上各路的乡兵、蕃兵,军额总数超过百万。这百万之众中,真正能上阵的不到一半,而每年军费却要占用国家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宋太祖曾说过:“养兵十万,则日费千金。”到神宗时,全国岁入六千万贯左右,军费支出就高达五千余万贯。这种比例意味着,即便没有大的战事,宋朝也几乎将全部税收投入军事机器,而换来的却是一个战斗力低下的军队。
一旦财政吃紧,朝廷往往选择削减其他开支,甚至向民众加税,却不敢轻易裁减厢军。原因很简单,厢军是安置流民和罪犯的缓冲器,裁掉他们等于把数十万失业者推向街市。所以,厢军成了一个只增不减的存量,战争无论胜败,其兵额都持续攀升。乡兵虽然没有厢军那样固定的粮饷开支,但教阅、点检、犒赏和装备补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政消耗。更麻烦的是,乡兵的负担最终落到农民身上,导致大量自耕农破产,进一步加剧了流民问题,又反过来为厢军输送兵员。如此循环,使宋朝的财政和军事陷入一种互为因果的困境:为了稳定而养兵,养兵又消耗了本可用于改良军事的财力,最终只能维持一支臃肿而虚弱的武装。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宋朝不能像汉唐那样保持一支精悍的军队?答案在于制度的合法性。宋代立国依靠的是防止内乱,而不是开拓疆土。朝廷的全部军事设计都围绕一个前提:任何武力都必须在中央的控制之下,哪怕是牺牲战斗力。厢军的雇佣性保证了兵士不再依附于将帅,乡兵的分散性保证了地方武装无法累积力量。这套逻辑在防止唐末五代那样的割据方面相当成功,它让宋代内部保持了长期的相对安定,但付出的代价是国家在对外战争中长期处于被动。辽、西夏乃至后来的金所依赖的,恰恰是那种相对集中、以作战为唯一目标的军事组织,而这恰恰是宋代刻意避免的。
五、军事效率的溃败:谁为制度付了账
从具体战例来看,厢军与乡兵几乎从未在关键战役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北宋初年与辽的战争,宋太宗亲征高梁河,前锋是禁军,而厢军负责后勤,却因转运不济而影响了进攻节奏。与西夏的战争中,陕西乡兵虽能骚扰敌后,但宋军主力依然溃于好水川、三川口等战役。澶渊之盟之前,宋真宗虽亲征,但将领作战仍受“阵图”和“阵前太监”约束,后方厢军人数虽多,却无法转化为战斗力。南宋初年,金兵南下,北宋遗留的厢军大多溃散,乡兵更是土崩瓦解。最终保住南宋半壁江山的,是岳飞、韩世忠等将领自行组建的军队,这些军队恰恰摆脱了北宋那套以控制为核心的管理办法,实行较为灵活的将兵合一。这一事实从反面说明,北宋厢军与乡兵制度已经走到了其功能的反面。
那么,宋代是不是忽视了军事技术或骑兵建设?并非如此。宋代的弓弩制造、城防工事都相当先进,甚至火药也应用于军事,但那只是在器物层面的努力。厢军与乡兵构成的制度框架,使军事力量无法集中、训练和指挥,任何先进的装备也难以发挥效用。这就好像造出了利剑,却把它分给了一群不练剑的农夫和役夫。真正的溃败不是那一场战役的失败,而是整个军事体系的“组织失败”。当北宋末年金兵南下时,号称百万的军队一触即溃,原因正在于此。
六、制度的遗产:一种“非军事化”的军事体系
厢军与乡兵的长期存在,塑造了宋代此后几百年的军事生态。南宋虽然在初期借助抗金名将稍有振作,但随后依然回归于控制军队的老路,收诸将兵权,重建类似厢军的屯驻大军,只不过名称变了。南宋的御前诸军同样驻扎在固定地区,由文臣任制置使,以防止武人坐大。同时,乡兵在南宋继续以保甲、团练的形式存在,但依然逃不出分散化、低水平的宿命。可以说,整个宋代都未能逃脱由厢军乡兵开创的治理逻辑:军事组织必须为社会稳定服务,且必须受到文官体制的监督。
从更长的历史进程看,宋代这种选择并非个别皇帝的错误,而是一种深层的国家哲学。宋朝立国于破碎的五代,深知军阀之害,因而宁可耗费巨资养出无用的军队,也不愿意把武力交给可能威胁皇权的人。这种哲学确实换来了内部和平,让两宋成为中国文化与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但问题在于,军事竞争是当时国际秩序的基本规则,当对手是辽、西夏、金、蒙古这样组织化程度很高的军事集团时,自我阉割式的军制设计注定要在暴力对抗中落败。宋代给人的教训是:一个国家的军队,如果首先不是用来打仗的,那么它将既不能保护人民,也不能保护国家,最终连它想要保护的政权本身也会被历史的铁蹄踏碎。厢军与乡兵看似只是制度细节,实则是理解宋代兴衰的一把钥匙。它们告诉我们,军事制度的本质不是兵力的数量或装备的优劣,而是国家愿意让武力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其有效性和自主性。宋代的答案,换来了内部的稳定,也换来了外部的屈辱,这一对矛盾贯穿了整部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