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吏人犯罪坐長官等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当使监院场官及专知纳给并吏人等，有负犯合结罪者，比依推问闻奏，只罪本犯所由，其监临主守，都无科处。伏请从今举名例律，每有官吏犯赃，监临主守同罪，及不能觉察者，并请准条科处。所冀刑章具举，贪吏革心。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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