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定釋奠主祭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按《礼记文王世子》：“凡学官春释奠于其先师。”郑玄注说：“官谓诗书礼乐之官也。”那说的是四时之学，将学习其道，所以儒官释奠，各于其师。既非国学行礼，所以不及先圣。至于春秋二时合乐之日，则天子视学，命有司主持秩祀，就总祭先圣先师。秦汉释奠，无文可查。至于魏武，则使太常行事。自晋宋以降，时有亲行。而学官主祭，全无典实。况且名称国学，乐用轩悬，樽俎威仪，大概都由官府备办。在于臣下，理不合专擅。何况凡在小神，犹且遣使行礼。释奠既准中祀，据理必须禀命。如今请国学释奠，令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辞称皇帝谨遣，仍令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其州学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县令为初献，县丞为亚献，博士既无品秩，请主簿及尉通为终献。若有缺员，都以次序差摄。州县释奠，既请遣刺史县令亲为献主祭。望准祭社同给明衣，修附礼令为永式。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51
- 《全唐文》 · 卷151
- 《全唐文》 · 卷一百五十一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00ee6ee310013e78b69cc075c79784f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