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私鑄議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国家有钱，是时人所通用，若允许私铸，人必竞相为之，各徇所求，小如有利，渐忘本业，大计斯贫。是以贾生之陈七福，规于更汉令；太公之创九府，将以殷贫人。况依法则不成，违法则有利。谨按《汉书》，文帝虽除盗铸钱令，而不得杂以铅铁为其他巧者。然则虽许私铸，不容奸钱；钱不容奸，则铸者无利；铸者无利，则私铸自息。斯则除之与不除，为法正等。能谨于法而节其用，则令行而诈不起，事变而奸不生，斯所以称贤君也。今若听其私铸，严断恶钱，官必得人，人皆知禁诫，则汉政可侔，犹恐未若皇唐之旧也。今若税铜折役，则官冶可成，计估度庸，则私钱无利。易而可久，简而难诬，谨守旧章，无越制度。且钱之为物，贵以通货，利不在多，何待私铸，然后足用也？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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