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造帳籍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户部符下诸州，命令造帐籍。州司因为百姓艰辛，人未归复，请求等兵散后造。省司不允许，说：「人是国本，赋在均平，户若不知，军何取给？」〉

国家的常理，依靠版籍；如果废缺，就是助长奸邪。近来海内微波，编户失业，榆暂别，蓬籜无归。圣朝提象握符，再造华夏，怜悯百姓流荡，废三年之典故。况且量地出税，据丁授田，法令在于画一，事宜经久。说到州府，体恤这些疲人，竟无革弊的规条，只是曲从随时之义。从前汉朝仓卒，尚且或许先收；如今盛代升平，怎能容许后造？徂赋所系，不可凭虚；豪右主藏，必须从摭实。想施小惠，乱我大猷，人有忌惮于暂劳，国家于是忘了固本。州司所见，颇昧通途，于是扣问两端，敢申独见。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46
- 《全唐文》 · 卷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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