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貶蕭執珪盧季恂崔憬等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隆基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先王制法度，立师长，将用来治理。刺史，受方岳之寄，为吏人之表，以宣法则，以树风教。所以得人则河润九里，京师蒙其福，非材则虐流百城，黎庶受其害。所以汉宣说：“与我共理者，其惟良二千石欤？”中大夫前守岚州刺史萧执珪、通议大夫前守复州刺史卢季恂、中散大夫前守银州刺史崔憬等，各凭阶资，错居藩牧。不率法度，情不在公，凭此尸素，贪其货贿。岂有奉条察之委，居道化之先，专利无厌，贪以败类。固然上行而下效，岂能澄源以正本，有何面目，实亏风宪。虽罪无所漏，已置刑章，而情颇难容，应该从远谪。执珪应该除名，配隶营府，即差使所在驰驿领送到彼，不得东西。季恂可恩州司马，憬可施州司马，并员外置同正员。即发遣赴任。仍颁于郡国，以励在官。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028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05db9fba479cd9a6fc85b75306b47cf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