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祀嶽瀆親申拜禮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谨按旧仪：岳渎以祝版御署完毕，北面再拜，证圣元年，有司上言说：“伏以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于礼应有再拜之仪。谨按五岳视诸侯之礼，其日月以上，请依旧仪，五岳以下，署而不拜。”制可。至开元修理五岳四渎，皇帝无亲祭礼仪，其祝文皆说：“嗣天子某谨遣某官，敢昭告于某岳，某渎之神。”读毕皆申再拜，祭五龙神，只说：“献官再拜”。此则有司行事，皆有拜文。今臣与礼官等通详典制，整办所宜。伏闻礼拟于时，议则求古，无文可质正者，则推类以明之，臣愚以为三才之尊，各申所极，尊有所统，礼亦宜差，若无比视，何以辨等。故礼说：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山川，视伯子男。议者以岳渎既比公侯，则礼如人臣矣。其于祭也，则人君不合有拜臣之仪。谨按《五经通议》说：“星辰日月，五岳四渎，皆天地之别神从官也，因郊而祭者，缘天地之意，亦欲及之也。”又《礼记》说：“非其臣则答拜。”郑玄注说：“不臣人之臣也。”则星辰岳渎，既是天地从官，恐人君不得如公侯之礼而臣下之也。何以言之？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星辰视昆弟，岳渎视公侯，以此明之，星辰岳渎，是天地之臣也。秩视人臣也，陛下与天地为子，遣使申祭，恐不合令受天父地母从官之拜，宜有以答之。故开元礼祭岳渎祝文，皇帝称名，又说“谨遣”，于义有必拜之文，是国家著礼以明神为敬，不以臣下为礼。以臣等所见，并请依证圣元年定制，有司行事，须申拜礼。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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