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罪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根据京兆府的申报，云阳县人张蒞，欠羽林官骑康宪的钱和米，康宪向他索要，张蒞趁着醉酒拉扯康宪，康宪气息将绝。康宪的儿子买得，年纪十四岁，将要救他的父亲，因为张蒞是角抵力士，不敢动手解救，于是拿着木锹击打张蒞的头部，见了血，过后三天张蒞死了。按照法律，父亲被人殴打，儿子前去救援，击打那人致其折伤，比普通斗殴减三等，致人死亡的，依照常律。那么买得应当判处死刑，臣伏思律令是用来防止凶暴，孝行是用来开启教化。如今买得救父亲的危难，这是天性孝顺而非凶暴，击打张蒞，是心急而非凶恶。以幼小的年纪，端正父子的亲情，如果不是圣明的教化所加，童子怎能做到这样？《王制》称五刑的道理，必定推原父子的感情来权衡，谨慎测度浅深的度量来区别。《春秋》的义理，推原心志定罪，《周书》的训导，各种刑罚都有权变。如今买得生来蒙受皇风，幼年符合至孝，哀怜之情，伏在圣慈。臣的职责是审判刑罚，应当分辨善恶，谨先备具事由陈奏。伏望下中书门下商量。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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