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鄙孝議上篇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皮日休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自从有了天地以来，谈论孝道的人，大的说舜，小的说曾参。舜承顺父母之道，没有不做的。即使让他用亵器吃饭，在厕所洞穴里睡觉，他还要顺从，何况修粮仓、淘井呢？然而他还是避开大杖。如果曾经以小杖为顺，那么舜修粮仓可以，淘井可以，假如死于大杖，谁来赡养瞽叟呢？曾参承顺父母之道，没有不周到的。锄瓜伤了根，曾皙用杖打他，几乎打死。因此仲尼不认为这是孝。为什么呢？有曾参则曾皙安定，没有曾参则曾皙孤单。曾参顺从锄瓜之罪，假如死于杖下，谁来赡养那曾皙呢？凭着这两位孝子不承受重责，是怕糜烂骨节、毁坏肢体，有辱于先人，哪有操刀割自己的肉来作为孝的呢？人的身体是父母遗留下来的身体。割自己的肉，如同割父母的肉。言语一不顺着脸色，一不愉悦心情，尚且认为不孝，何况割父母的肉呢？所以乐正子春伤了脚不下堂，汉景帝不吮吸孝文帝的痈。二位贤人最终成就大孝，尚且伤脚不下堂，吮痈有难色，为什么呢？伤自己的脚，就是伤父母的脚。吮父母的痈，就是吮自己的痈。伤脚的人不敬，吮痈的人过于亵慢，因此圣贤不做。如今的愚民，说自己的肉可以治愈父母的病，一定割下来给父母吃，大的求县官的赏赐，小的博取乡党的赞誉，讹风习习，扇成这种风俗。通儒不说，执政不禁。从前墨氏摩顶至踵，断指存胫，叫做兼爱。如今的愚民如此，是兼爱吗？假使虞舜糜烂骨节，曾参毁坏肢体，乐正子春伤脚而不爱惜，汉景帝吮痈而无难色，如今有这样的人，我还认为不可，何况没有这种道理呢？如果有执事者严令禁止，那么天下的百姓保重自己的身体，都是父母的身体，想叫百姓做不孝的事也难啊。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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