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毀壞壓死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乙有毁坏而误死人，科其备虑不谨。诉合所由，不伏。〉

乙是个低贱的工匠，以执用为事。拆除那墙屋，曾听闻作向之诗；误此杀人，又犯谟虞之律。虽因缘毁坏，宜申重典；而过失杀伤，并非没有常法。毁垣之下，人何不违而去之；坏宅之间，乙恐怕不是他的罪过。况且凡所隳圯，尤其需要审慎。泉台构落，不是梓匠的良规；广厦榱崩，必是郑侨被压。备虑想要绳其不谨，悬危可恐乎无情。既不同于故犯之名，请抵从轻之议。允许其收赎，窃以为平反。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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