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鹽鐵度支等官贓罪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朝廷典刑，理当画一，官吏赃坐，不宜有殊。内外文武官犯入己赃绢三十匹，尽处极法，惟盐铁度支户部等司官吏，破使物数虽多，只遣填纳，盗使之罪，一切不论。所以天下官钱，悉为应在，奸吏赃污，多则转安。此弊最深，切要杜塞。自今已后，度支盐铁户部等司官吏及行纲脚家等，如隐使官钱计赃至三十匹，并处极法。除估纳家产外，并不使征纳，其取受赃，亦准此一条。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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