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駁論邱神鼎處斬議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邱勣的弟弟，兄反弟合当没官，凭状推究，事迹可验，在于继结，理固难逾。羊羔称投荆河，并作两个皂袄。假令事实，终在赦前。况乃涉虚，何以为据？往时纵犯，今日方告，准赦据敕，不合更推。使人替鼎著皂衣，将以为叛逆，曹司以烧却文状，处以叛谋，窃寻此途，颇伤苛酷。且衣之五彩，随人好尚，武夫一著，岂限元黄？烧书虽非赦前，推勘须穷窟穴。或言《周易》，作道卜书，既元抛诸厕中，又云鼎自裂破。书既著标，便非反书。必是反书，论何事？为是簿帐，为是职谶图，竟不甄明，遂无承疑，即处以斩，乃没其家。请更审详，务令允当者。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63
- 《全唐文》 · 卷163
- 《全唐文》 · 卷一百六十三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125356d3d621fb75c0a10688680ccff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