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春秋論下】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129fb5ce3db5b1e001b1b4ad39a054d5
原文
弑逆,大惡也!其為罪也莫贖,其於人也不容,其在法也無赦。法施於人,雖小必慎,況舉大法而加大惡乎。既輒加之,又輒赦之,則自侮其法而人不畏。《春秋》用法,不如是之輕易也。
三子說《春秋》書趙盾以不討賊,故加之大惡,既而以盾非實弑,則又復見於經,以明盾之無罪。是輒加之而輒赦之爾。以盾為無弑心乎?其可輕以大惡加之?以盾不討賊,情可責而宜加之乎?則其後頑然未嘗討賊,既不改過以自贖,何為遽赦,使同無罪之人?其於進退皆不可,此非《春秋》意也。趙穿弑君,大惡也。盾不討賊,不能為君復讎,而失刑於下。二者輕重,不較可知。就使盾為可責,然穿焉得免也?今免首罪為善人,使無辜者受大惡,此決知其不然也。《春秋》之法,使為惡者不得幸免,疑似者有所辨明,所謂是非之公也。
據三子之說:初,靈公欲殺盾,盾走而免。穿,盾族也,遂弑。而盾不討,其跡涉於與弑矣。此疑似難明之事,聖人尤當求情責實以明白之。使盾果有弑心乎?則自然罪在盾矣,不得曰為法受惡而稱其賢也。使果無弑心乎?則當為之辨明,必先正穿之惡,使罪有所歸,然後責盾縱賊,則穿之大惡不可幸而免,盾之疑似之跡獲辨,而不討之責亦不得辭。如此,則是非善惡明矣。今為惡者獲免,而疑似之人陷於大惡,此決知其不然也。若曰盾不討賊,有幸弑之心,與自弑同,故寧舍穿而罪盾。此乃逆詐用情之吏矯激之為爾,非孔子忠恕、《春秋》以王道治人之法也。孔子患舊史是非錯亂而善惡不明,所以修《春秋》,就令舊史如此,其肯從而不正之乎?其肯從而稱美,又教人以越境逃惡乎?此可知其繆傳也。問者曰:「然則夷皋孰弑之?」曰:孔子所書是矣,趙盾弑其君也。
今有一人焉,父病,躬進藥而不嚐。又有一人焉,父病而不躬進藥。而二父皆死。又有一人焉,操刃而弑其父。使吏治之,是三人者,其罪同乎?曰:「雖庸吏猶知其不可同也。躬藥而不知嘗者,有愛父之孝心而不習於禮,是可哀也,無罪之人爾。不躬藥者,誠不孝矣,雖無愛親之心,然未有殺父之意,使善治獄者,猶當與操刃殊科。況以躬藥之孝,反與操刃同其罪乎?此庸吏之不為也。然則許世子止實不嚐藥,則孔子決不書曰弑君,孔子書為弑君,則止決非不嚐藥。」難者曰:「聖人借止以垂教爾。」對曰:「不然。夫所謂借止以垂教者,不過欲人之知嘗藥耳。聖人一言明以告人,則萬世法也,何必加孝子以大惡之名,而嘗藥之事卒不見於文,使後世但知止為弑君,而莫知藥之當嘗也。教未可垂而已陷人於大惡矣,聖人垂教,不如是之迂也。果曰責止,不如是之刻也。」
難者曰:「然則盾曷為復見於經?許悼公曷為書葬?」曰:「弑君之臣不見經,此自三子說爾,果聖人法乎?悼公之葬,且安知其不討賊而書葬也?自止以弑見經,後四年,吳敗許師,又十有八年,當定公之四年,許男始見於經而不名。許之書於經者略矣,止之事跡,不可得而知也。」
難者曰:「三子之說,非其臆出也,其得於所傳如此。然則所傳者皆不可信乎?」曰:「傳聞何可盡信?公羊、穀梁以尹氏卒為正卿,左氏以尹氏卒為隱母,一以為男子,一以為婦人。得於所傳者蓋如是,是可盡信乎?」
白话译文
弑君叛逆,是大恶!这种罪过无法赎免,对于人伦不能容忍,在法律上不可赦免。法律施加于人,即使小罪也一定要慎重,何况施行大法而加之于大恶呢。既然已经施加了罪名,又随即赦免,那就是自己轻侮自己的法律而人们不再畏惧。《春秋》运用法律,不会这样轻率。
三位学者解说《春秋》记载赵盾因为不讨伐贼人,所以给他加上了大恶的罪名,后来因为赵盾并非实际弑君,就又在经文中出现,以表明赵盾无罪。这是随即施加又随即赦免罢了。认为赵盾没有弑君之心吗?那怎么可以轻易把大恶加给他?认为赵盾不讨贼,情理上可以责备而应该加罪吗?那么他后来顽固地不曾讨贼,既不改过以自我赎罪,为什么突然赦免,使他等同于无罪之人?这在进退两方面都说不通,这不是《春秋》的意思。赵穿弑君,是大恶。赵盾不讨贼,不能为君主复仇,而失刑于下。二者轻重,不比较也可知。即使赵盾可以责备,然而赵穿怎么能免罪呢?如今赦免首恶为善人,使无辜者承受大恶之名,这决然知道不是这样。《春秋》的法则,使作恶者不得侥幸免罪,疑似者有所辨明,这就是所谓是非的公正。
根据三位学者的说法:起初,晋灵公想杀赵盾,赵盾逃走而免祸。赵穿,是赵盾的族人,于是弑君。而赵盾不讨伐,他的形迹涉嫌参与弑君。这是疑似难明的事,圣人尤其应当寻求实情、责求事实来弄明白。假使赵盾果然有弑君之心吗?那自然罪在赵盾,不能说他是为守法而承受恶名并称赞他贤德。假使果然没有弑君之心吗?那就应当为他辨明,必须先正赵穿的罪恶,使罪责有所归属,然后责备赵盾放纵贼人,那么赵穿的大恶不可侥幸免罪,赵盾的疑似形迹得以辨明,而不讨贼的责任也不能推辞。这样,是非善恶就明白了。如今作恶者获免,而疑似之人陷于大恶,这决然知道不是这样。如果说赵盾不讨贼,有希望弑君之心,与亲自弑君相同,所以宁可舍弃赵穿而归罪赵盾。这是逆诈用情的官吏矫激的做法,不是孔子忠恕、《春秋》以王道治人的法则。孔子忧虑旧史是非错乱而善恶不明,所以修《春秋》,即使旧史如此,他肯听从而不纠正吗?他肯听从并称美,又教人越境逃避恶名吗?这可知是谬传。问的人说:“那么夷皋是谁弑的?”回答说:孔子所记载的是对的,赵盾弑了他的君主。
如今有一个人,父亲病了,亲自进药而不尝。又有一个人,父亲病了而不亲自进药。而两位父亲都死了。又有一个人,拿着刀而弑父。让官吏审理,这三个人,他们的罪相同吗?说:“即使是庸吏也知道不能相同。亲自进药而不知尝药的人,有爱父的孝心而不熟习礼,这是可哀的,是无罪之人。不亲自进药的人,确实不孝了,虽然没有爱亲之心,然而没有杀父之意,让善于审理案件的人来判,还应当与拿刀者不同科。何况以亲自进药的孝,反而与拿刀者同罪呢?这是庸吏也不做的。那么许世子止确实不尝药,孔子决不会记载说弑君,孔子记载为弑君,那么止决不是不尝药。”责难的人说:“圣人借止来垂教罢了。”回答说:“不是这样。所谓借止来垂教,不过是想让人知道尝药罢了。圣人一句话明白地告诉人,就是万世的法则,何必给孝子加上大恶之名,而尝药的事最终不见于文字,使后世只知道止是弑君,而不知道药应当尝。教化未能垂示而已使人陷于大恶了,圣人垂教,不会这样迂阔。果然说责备止,不会这样苛刻。”
责难的人说:“那么赵盾为什么又在经文中出现?许悼公为什么记载安葬?”回答说:“弑君的臣子不出现在经文中,这只是三位学者的说法,果然是圣人的法则吗?悼公的安葬,又怎么知道不是因为不讨贼而记载安葬呢?从止以弑君出现在经文中,四年后,吴国打败许国军队,又过了十八年,当定公四年,许男才出现在经文中而不称名。许国在经文中的记载简略了,止的事迹,无法得知。”
责难的人说:“三位学者的说法,不是他们臆造出来的,他们从所传的学问中得到如此。那么所传的都不可信吗?”回答说:“传闻怎么可以完全相信?《公羊传》、《穀梁传》以尹氏卒为正卿,《左传》以尹氏卒为隐公之母,一个认为是男子,一个认为是妇人。从所传中得到的竟是这样,这可以完全相信吗?”
收录目录
- 《欧阳文忠公集》 · 卷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