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敘理中興以來官告敕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亶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应见任前资守选官等，所有本朝及梁朝出身历任告身，并仰送纳，委所在磨勘，换给公凭。只以中兴已来官告及近授文书叙理，其诸色荫补子孙，如非虚假，不计庶嫡，并宜铨录。如实无子孙，别立人继嗣，已补得身名者，只许叙荫一人。其不合叙使文书，限百日内焚毁须绝。此后更敢持合焚毁文书参选求仕，其所犯之人并传者，并当极法。应合得资荫出身人，并须依格令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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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110
- 《全唐文》 · 卷110
- 《全唐文》 · 卷一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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