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盧尚書撰故處士姑臧李某誌文狀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商隱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曾祖讳某，皇美原令。祖讳某，皇安阳县尉。父讳某，皇郊社令。处士讳某字某，是郊社令的第二子。年十八，能通《五经》，开始就乡里赋。遇上郊社君患病，出太学，还滎山，就养二十余年，乃遭家祸，在墓旁筑庐，日月有制，俯就变除，于是誓终身不从禄仕。当时重表兄博陵崔公戎，表侄新野庾公敬休，平阳之郡等以中外钦风，处在师友，诱从时选，都坚决拒绝。益通《五经》，都著别疏，遗略章句，总会指归。韬光不耀，既成莫出，粗略以训诸子弟，不令传于族姻，故时人莫得而知。注撰之暇，联为赋论歌诗，合数百首，莫不鼓吹经实，根本化源，味醇道正，词古义奥。自弱冠至于梦奠，未尝一为今体诗。小学通石鼓篆，与钟、蔡八分，正楷散隶，都造其妙。然与人书疏往复，未尝下笔，都皆口占，惟曾为郊社君造福，于野南书佛经一通，勒于贞石。后摹写稍盛，且非本意，遂以鹿车一乘，载至于香谷佛寺之中，藏诸古篆众经之内。其晦迹隐德，率多此类。

长庆中，来由淮海，途出徐州。时有人谓徐帅王侍中说：「李某真处士也。」遂以宾礼延于逆旅，愿枉上介，与为是邦。处士谓徐帅说：「从公非难，但事人匪易。」长揖不拜，拂衣而归。其词盖讥其崔相国事。复归滎上，讲道如初。享年四十有三，以太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弃代。以其年十月卜葬于滎阳坛山原，望于先域，夫人滎阳郑氏合焉。二男瑊、顼，时甚幼孺，犹子思晦，实尸其礼。

至会昌三年，以风水为患，松楸不立，二子号叫，愿更蓍龟。商隐与仲弟羲叟、再从弟宣岳等亲授经典，教为文章，生徒之中，叨称达者，引进之德，胡宁忘诸？愿襄改卜之礼，敢遗撰美之义！阁下独执文律，首冠明时，顷于篇翰之间，惠以交游之契。窃书遗事，敢请刊铭，冀推族类之恩，用永隐沦之德。伏纸酸哽，十不存一。谨状。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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