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命薦舉令錄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令录之官，是政理之本，亲民总务，在于干练与廉洁，虽铨衡旧规，每常慎择，而缙绅多士，难以具知。爰开举善之门，以广用才之道。应在朝文资官、翰林学士、两省官内，有曾历藩郡宾职州县官者，宜令各举堪为令录者一人，务在强明清慎，公平勤恪。其中有已曾任令录，亦许称举，并当擢用。不拘选限资叙，虽姻族近亲，亦无妨嫌，只须举状内具言。除官之日，仍署举主姓名。若在官贪浊不公，懦弱不理，或职务废阙，或处断乖违，并量事状重轻，连坐举主。仍令御史台催促本官，旋具奏闻，限两月内举状齐足。如出使在外者，候回日准此指挥。务在称扬循吏，激劝官途，庶符用乂之方，共布惟和之政。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25
- 《全唐文》 · 卷125
- 《全唐文》 · 卷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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