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大演論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从前圣人创作《易》，开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认为分太极的是两仪，分四象的是八卦，成八卦的是十六将，司八卦的是十二月，分十六将的是三十二候，分十二月的是二十四气，分三十二候的是六十四卦，司二十四气的是三十六旬。进退于三百六十六日，屈伸于三百八十四爻。往来飞伏之理尽矣。孤虚消息之端极矣。三才之道，不可不及也；五行之义，不能复过也。翕之以幽明，张之以寒暑，会之以生死，申之以去就。祸福生焉，吉凶著焉；成败行焉，逆顺兴焉。贤者识其大者、远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近者。奉之者则顺，背之者则愆，圆立者称圣，偏据者号贤。

尝试论之曰：三才者，易之门户也；八卦者，易之径路也。引而伸之，终于六十四卦，天下之能事毕矣。陈而别之，极于三百八十四爻，天下之微理罄矣。夫阴阳之道，一向一背；天地之道，一升一降。故明暗相随，寒暑相因，刚柔相形，高下相倾，动静相乘，出入相藉。泯之者神也，形之者道也。可以一理征也，可以一端验也。

故天尊则地卑矣，水湿则火燥矣，山盈则泽虚矣，雷动则风适矣。是以天下有风，可以姤矣；则地中有雷，可以复矣。天下有山，可以遯矣；则地上于泽，可以临矣。天地不交，可以否矣；则天地既交，可以泰矣。风行地上，可以观矣；则雷行天上，可以大壮矣。山附地上，可以剥矣；则火附天上，可以大有矣。风行水上，可谓涣矣；则水在地上，可以比矣。雷出地奋，可以豫矣；则风行天上，可以小畜矣。雷之与水，可作解矣；则风之与火，可以家人矣。雷在风上，可以恒矣；则风在雷上，可以益矣。风在地下，可以升矣；则雷在天下，可以无妄矣。风在水下，可以井矣；则雷在火下，可以噬嗑矣。风在泽下，可谓大过矣；则雷在山下，可为颐矣。雷在泽下，可以随矣；则风在山下，可为蛊矣。泽上有水，可为节矣；则山上有火，可为旅矣。雷在水下，可为屯矣；则风在火下，可为鼎矣。水在火上，可为既济矣；则火在水上，可为未济矣。泽中有火，可以革矣；则山下有水，可为蒙矣。火在地下，可以明夷矣；则水在天下，可为讼矣。地下有水，可为师矣；则山下有火，可为贲矣。泽上于天，可为矣；则泽下有水，可为困矣。山下有天，可以为大畜矣；则泽下有地，可以为萃矣。山在泽上，可为损矣；则泽在山上，可为咸矣。泽上有火，可为暌矣；则山上有水，可为蹇矣。上天下泽，可为履矣；则地下有山，可为谦矣。泽上有风，可为中孚矣；则山上有雷，可为小过矣。山上有风，可为渐矣；则泽上有雷，可以归妹矣。此天地以对成之义，阴阳反合之理。故卦相次，则反爻以成义，易之八卦是也。

八八相生，则错卦以与理，因而重之是也。故圣人之道，可纵焉，可横焉，可合焉，可离焉。逆而陈之，未縢逆焉；顺而别之，未尝顺焉。三画以变，虽天地之数，可无韬也。九六相推，虽万二千五百之浩荡，不能逾于三百八十四。三百八十四之纠纷，不能逾于六十四。重之以六十四，不能过于八卦。张之于八卦，不能过四象。纪之两仪，两仪之理达，而太极得矣。故古往今来，寒进暑退，死生乱动，是非滕结，未尝非两仪也。而未尝离太极也。故曰有寒有暑，则两仪不废也；无思无为，则太极未尝远也。见之则两仪，忘之则太极。夫然，故不舍二求一，未尝离动以求静，未尝离动以达静也。有可有不可，非圣人之谓也；无可无不可，是夫子之心也。

然天下之理，不可穷也；天下之性，不可尽也。有穷尽之地者，其唯圣心乎？有穷尽之路者，其唯圣言乎？故据沧海而观众水，则江河之会归可见也；登泰山而览群岳，则冈峦之本末可知也。是以贞一德之极，权六爻之变，振三才之柄，寻万方之动，又何往而不通乎？又何疑而不释乎？故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者义之本也，非圣人孰能正之哉？若抑末执本，研精覃思，非圣人之书，则不读也；非圣人之言，则不取也。庶几乎神明之德可通乎？万物之情可类乎？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君子可不务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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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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