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贓定估議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赃谓罪人所取之赃，皆平其价直，准犯处当时土绢之价。依令每月旬别立三等估其赃，平所犯旬估定罪，所取犯月旬土绢之价。假有蒲州盗盐，隽州事发，盐已费使，依令悬平，即取蒲州中估之盐，准蒲州土绢之价，于隽州决断之。纵有卖价贵贱，所估不同，亦依估为定。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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