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均稅劄子】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欧阳修
体裁：poem

## 原文

臣為諫官時，嘗首言均稅事，乞差郭諮、孫琳，蒙朝廷依臣所言，起自蔡州一縣，以方田法均稅。事方施行，而議者多言不便，尋即罷之。近者伏見朝廷特置均稅一司，差官分往河北、陝西均稅。始聞河北傳言，人戶虛驚，斫伐桑棗，尚不為信。次見陝西州郡有上言歲儉民飢、乞罷均稅者，稍已疑此一事，果為難行。而朝廷之意，決在必行，言者遂不能入。近者又見河北人戶凡千百人，聚訴於三司。然則道路傳言與州郡上言，雖為不足信，其如聚集千人於京師，此事不可掩蔽，則民情可知矣。蓋均稅非以規利，而本以便民，如此，民果便乎？竊知朝廷本只以見在稅數量輕重均之，初不令其別生額外之數也。近聞衛州、通利軍括出民冒佃田土，不於見在管催數內均減重者攤與冒佃戶，卻別生立稅數配之。此非朝廷本意，而民所以喧訴也。又聞澶州諸縣於見今實額管催數外，將帳頭自來樁坐有名無納，及夫開閣將行兩項遠年稅數，並系祥符、景德已前，以至五代長興年樁管虛數，並攤與見今人戶。又聞以地肥瘠定為四等，其下等田有白鹼帶咸地，並鹹鹵沙薄可殖地、死沙不可殖地，並一例均攤與稅數，謂此雖不可耕種，尚可煎鹽。且河北之民自祖宗以來，蒙賜恩恤，放行鹽不禁，只令據鹽斤兩納稅。今煎鹽者已納鹽稅，又令更納田稅，豈祖宗所以惠河北之民意？又聞河南不殖之地，系禁鹽地分者，亦均攤與稅，又不知使民何以納也？澶、衛去京師近，偶可聞知者如此，其餘遠方，謂所均稅悉便於民，其可得乎？以此見朝廷行事至難。小人希意承旨者，言利而不言害。俗吏貪功希賞，見小利，忘大害，為國斂怨於民。朝廷不知則已，苟已知之，其可不為救其失哉？欲望聖慈特賜指揮，令均稅所只如朝廷本議，將實催見在稅數量輕重均之，其餘生立稅數及遠年虛數，卻與放免，及未均地分，並且罷均。且均稅一事，本是臣先建言，聞今事有不便，臣固不敢緘默。今取進止。

## 白话译文

臣做谏官时，曾经首先进言均税之事，请求差派郭谘、孙琳，蒙朝廷依从臣所说，从蔡州一个县开始，用方田法均税。事情正在施行，而议论的人多说有所不便，随即就停止了。近来伏见朝廷特设均税一司，差官分别前往河北、陕西均税。起初听闻河北传言，民户虚惊，砍伐桑树枣树，尚且不信。接着见陕西州郡有人上言年成歉收、百姓饥荒、请求停止均税，渐渐已经怀疑这一件事，果然难以实行。而朝廷的意思，决意必行，进言的人于是不能进入。近来又见河北民户共千百人，聚集向三司陈诉。那么道路传言与州郡上言，虽然不足为信，但如聚集千人于京师，此事不可掩盖，那么民情可知了。大概均税不是用来谋利，而本是为了便民，这样，百姓果真方便吗？私下知道朝廷本来只按现有税数量轻重来均摊，起初并不让另外生出额外的数额。近来听闻卫州、通利军括出百姓冒名佃种的田土，不在现有管催数额内均减重者的负担摊给冒佃户，却另外生出立税数额配给他们。这不是朝廷的本意，而是百姓所以喧哗陈诉的原因。又听闻澶州各县在现在实额管催数额之外，将账头自来桩坐有名无纳，以及开阁将行两项远年税数，并系祥符、景德以前，以至五代长兴年桩管的虚数，都摊给现在民户。又听闻按土地肥瘠定为四等，其下等田有白碱带咸地，以及咸卤沙薄可殖地、死沙不可殖地，都一律均摊与税数，说这些虽然不可耕种，尚可煎盐。况且河北的百姓自祖宗以来，蒙赐恩恤，放行盐不禁，只令按盐斤两纳税。如今煎盐的人已纳盐税，又令再纳田税，岂是祖宗用来惠及河北百姓的本意？又听闻河南不殖之地，系禁盐地分的，也均摊与税，又不知让百姓怎么缴纳？澶、卫离京师近，偶然可以听闻知道的如此，其余远方，说所均的税都便于民，那能行吗？由此见朝廷行事极为困难。小人希迎旨意、承奉上命的人，只言利而不言害。俗吏贪功求赏，见小利，忘大害，为国家在百姓中敛怨。朝廷不知道则罢了，如果已经知道，岂可不挽救其过失呢？希望圣慈特赐指挥，令均税所只按朝廷本来的商议，将实催现在税数量轻重均摊，其余生立的税数及远年虚数，却与放免，以及未均的地分，并且停止均税。况且均税一事，本来是臣先建言的，听闻如今事情有不便，臣固然不敢缄默。今取进止。

## 收录目录

- 《欧阳文忠公集》 · 卷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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