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詳定御史班位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当台新除三院御史，授上日职事先后，去元和十二年御史台奏请应除御史职事，但据上日为先后，未上日不得计月数者。准其年九月七日敕，不逾一个月，不在此限，行立班次，即宜以敕内先后为定。臣伏以御史除官之时，据来处各有远近，若据一月便为惩创，恐乖旧例，殊未合宜。伏缘台司职事，各有定分，先后次第，不可逾越。若行立班次，既依敕令，公事先后，须系到日，则院长本职，翻然在下，制置错乱，无所遵承，行之累年，转见其弊。伏请自今以后，三院御史职事行立，一切依敕文先后为定，以后赴职稽慢量道路远近，则台司别具名闻奏。须议惩责，岂止颠倒职事而已。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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