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刺史經三考許替移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方伯、郡守的任命，是与大朝分理疆土，共同养育黎民。委任寄托不轻，古今所重。亲民的职责，没有超过这个的。伏请自今以后各州刺史，经过三次考核方可替换调移。使能治理的人尽展所能，弊政的人自彰其滥。优劣既已判明，黜陟就可施行。那么州县免去迎新送故的劳苦，朝廷得到惠养除烦的道理。太平之道，没有比这更容易的。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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