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別宅婦女入宮第二表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臣廷珪说：检贞观、永徽故事，妇人犯私，并无入宫之例；准天授二年有敕，京师神都妇女犯奸，先决杖六十，配入掖庭，至太极修格，已从除削，唯决杖六十，仍依法科罪。今不依贞观、永徽典故，又舍太极宪章，而依天授之法，臣愚窃谓未便。且法令者，与天下共之者也，君不可失之于上，臣不可违之于下。如或失之于上，则无以御下矣；如或违之于下，则无以事上矣。所以古之圣人，垂范作式，县诸象魏，铭于景钟，昭示万方，斯于画一。由是法有定禁，时无滥刑，化致雝和，俗登仁寿，鸾凤巢阁，麒麟在郊，膏露浮甘，卿云布彩。方今圣道包于天地，仁恩洽于品物，明无不烛，聪无不听，时康俗泰，远肃迩安，岂可升平之朝，而行末令之罚？臣之愚鄙，伏深疑惧，无任恳迫之极。谨昧死重连正敕奏闻，特乞天恩，曲垂矜鉴，得令别宅妇女各准法处分，率土苍生幸甚。如允臣所请，仍望便停令敕内宣降进止。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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