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注書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斛律景注书为长孙乙所窃，遂行于代。景男讼之。〉

封演龟文，书分鸟字。左言右史，纷纶于图牒；帝典皇坟，昭彰于篆籀。自非沉郁淡雅以居业，修辞立诚以进德，则未能究精微之奥，穷阖辟之源。惟彼长孙，器劣才窭，窃沉冥之号，求著述之能。览向、郭二庄，其为可及。见虞、王两史，自谓过之，殊不知道不虚行，名不苟得。蜩甲蛇蜕，有似之而非真；宝玉大弓，亦得之而便失，厚颜之甚，实谓伊人。景男之讼，诚曰“未达。”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慢藏致盗，则又谁咎？请更详审，待至量断。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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