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議錢貨輕重奏（元和十五年八月中書門下）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伏准今年闰正月十七日敕令，令百官议论钱货轻重之事。如今根据群官杨於陵等人的建议：“伏请天下两税、榷盐酒利等，全部以布帛丝绵等当地所产的物品充税，并不征收现钱，那么物品渐渐加重，钱渐渐减轻，农民暂且免于贱卖布帛。”伏认为群臣所议，事情都很恰当，很能切中公私利弊。请交度支商量，根据各州府应征收的两税供上都及留州留使的旧额，从元和十六年以后，一并改配端匹斤两的物品作为税额，如同大历以前的租庸课调，不计钱，令其折纳。使人们知道定制，供应办理有常规。仍约以元和十五年征收布帛等的估价。其旧纳虚估物的与依虚估物回计。如果旧纳实估物并现钱，就在端匹斤两上酌量加估价回计。变法在于提高物价，价高则永远利于公私，起初虽略有加饶，法令施行后就应落到实处。比起旧日给用，固然有利无害。仍作条件处置，编入旨符。其盐利酒利，本以榷率计钱，与两税之名不同，不可除去钱额。但旧额中有令纳现钱的，也请令折纳时估匹段。皇上既不以钱为税，人们得以所产输官，钱货必能均其轻重，田亩自然广于蚕织，便时惠下，差不多得其适宜。其土地缺乏丝麻，或地连边塞，风俗更异，赋入不同，也请商量，委所司裁酌，随便宜处置。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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