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凶荒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豫州昔岁人羹芋魁，所由征租，百姓不伏。〉

则以三壤，均乎？九赋，或愆岁计之期，必降时宜之典。荆河惟豫，芋区在蜀，往有菜蔬之色，获充藜藿之资。采葑以菲，且存下体；如葵非智，斯无卫足。既而吏作轻税，人因薄言，虽称汉代有文，颇异尧年作法。且所缘岁损，合豫申陈，六条初不上言，百姓无从下免。任从收税，岂谓合宜？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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