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習星曆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得甲称有人学习星历，属于会合吉凶，有司弹劾认为是妖，供词说《天文志》所载，不服。

南正司天，北辰列象。昭回可以议论，坐而征引云汉之诗；历数难以推算，自然合于史官之序。当今铜浑设范，玉衡齐政，四民各业，庶绩其凝。举而推之，虽然颇会于终吉；子不语怪，竟然招咎于为妖。那是什么人？独自探求幽说。然而古人垂教，良史属词。重黎掌日，得唐尧的躔次；甘公言星，明汉家的历象。远览前志，事有职司，功于异端，谁任其罚？请置霜典，不取星占。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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