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五請以稅茶錢置義倉以備水旱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陸贄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臣听说仁君在上，则海内无饿死的人，岂必耕而饷之，爨而食之呢。盖以虑得其宜，制得其道，致人于歉乏之外，设备于灾沴之前，是以年虽大杀，众不恇惧。水时为败，尧汤被之矣，阴阳相寇，圣何御哉！所贵尧汤之盛者，在于遭患。能济耳。凡厥哲后，皆谨循之。故《王制》记虞夏殷周四代之法，乃云：“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周官》司徒之属亦云：“掌乡里之委积，以恤艰厄；县鄙之委积，以待凶荒。”王制既衰，杂以权术。魏用平籴之法，汉置常平之仓，利兼公私，颇亦为便。隋氏立制，始创社仓，终于开皇，人不饥馑。贞观初，戴胄建积谷备灾之议，太宗悦焉，因命有司，详立条制，所在贮粟，号为义仓。丰则敛藏，俭则散给，历高宗之代，五六十载，人赖其资。国步中艰，斯制亦弛。开元之际，渐复修崇。是知储积备灾，圣王之急务也。《语》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此言君养人以成国，人戴君以成生，上下相成，事如一体。然则古称九年六年之蓄者，盖率土臣庶，通为之计耳，固非独丰公庾，不及编。《记》所谓“虽有凶旱水溢，人无菜色”，良以此也。后代失典籍备虑之旨，忘先王子爱之心，所蓄粮储，唯计廪庾。犬彘厌人之食，而不知检；沟壑委人之骨，而不能恤。乱兴于下，祸延于上，虽有公粟，岂得而食诸！故立国而不先养人，国固不立矣；养人而不先足食，人固不养矣；足食而不先备灾，食固不足矣。为官而备者，人必不赡；为人而备者，官必不穷。是故论德昏明，在乎所务本末。务本则其末自遂，务末则其本兼亡，国本于人，安得不务。顷以寇戎为梗，师旅亟兴，惠恤之方，多所未暇，每遇阴阳愆候，年不顺成，官司所储祗给军食。支计苟有所阙，犹须更取于人，人之凶荒，岂遑赈救。人小乏则求取息利，人大乏则卖鬻田庐。幸逢有年，才傥逋债，敛获始毕，糇粮巳空，执契担囊，行复贷假，重重计息，食每不充。倘遇荐饥，遂至颠沛，室家相弃，骨肉分离，乞为奴仆，犹莫之售，或行丐廛，或缢死道途。天灾流行，四方代有，率计被其害者，每岁常不下一二十州。以陛下为人父母之心，若垂省忧，固足伤恻，幸有可救之道，焉可舍而不念哉？今赋役巳繁，人力巳竭，穷岁汲汲，永无赢余，课之聚粮终不能致，将树储蓄根本，必藉官司助成。陛下诚能为人备灾，过听愚计，不害经费，可垂永图。近者有司奏请税茶，岁约得五十万贯，元敕令贮户部，用救百姓凶饥，今以蓄粮适副前旨。望令转运使总计诸道户口多少，每年所得税茶钱，使均融分配各令当道巡院主掌。每至谷麦熟时，即与观察使计会，散就管内州县和籴，便于当处置仓收纳，每州令录事参军专知。仍定观察判官一人与和籴巡院官同勾当，亦以义仓为名，除赈给百姓已外，一切不得贷便支用。如时当大稔，事至伤农，则优与价钱，广其籴数，谷若稍贵，籴亦便停，所籴少多，与年上下，准平谷价，恒使得中。每遇灾荒，即以赈给，小歉则随事借贷，大饥则录奏分颁，许从便宜，务使周济，循环敛散，遂以为常。如此，则蓄财息债者，不能耗吾人；聚谷幸灾者，无以牟大利。富不至侈，贫不至饥，农不至伤，籴不至贵，一举事而众美具，可不务乎。俟人小休，渐劝私积，平籴之法斯在，社仓之制兼行，不出十年之中，必盈三岁之蓄，宏长不巳，升平可期。使一代黎人，永无馁乏，此尧汤所以见称于千古也。愿陛下遵之慕之，继之齐之。苟能存诚，蔑有不至。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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