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令張君墓誌銘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韓愈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君名署，字某，河间人。祖父利贞，在玄宗世有名。任御史中丞，举弹无所回避，因此外放为陈留守，领河南道采访处置使，几年后死在官任。父亲名郇，以儒学进身，官至侍御史。

君方正质朴有气，形貌魁梧，长于文词。以进士举博学宏词，任校书郎。自京兆武功尉授任监察御史。被幸臣谗毁，与同辈韩愈、李方叔三人一起被任为南方县令。三年，逢恩一起自徙掾江陵。半年，邕管奏君为判官，改殿中侍御史，不行，授京兆府司录，诸曹禀白事情，不敢平视；共食公堂，低头匆匆吃饭喝汤，作揖起身快步离去，不敢闲谈。县令丞尉畏惧如严京兆，事情因此办理得好。京兆改凤翔尹，以节度镇京西，请求与君俱往，改礼部员外郎，为观察使判官。帅他迁，君不乐久离京师，谢归，用前能授三原令。一年多，迁尚书刑部员外郎。守法争谏，刚直不阿。改虔州刺史。民俗相互朋党，不告发杀牛，牛因此大量耗减；又多捕活鸟雀鱼鳖，可食与不可食相互买卖，时节脱放，期望为福祥。君视事，一概禁督立刻断绝。使通经吏与诸生之旁大郡，学乡饮酒丧婚礼，张施讲说，民吏观听从化，大喜。度支符州，折户租，岁征绵六千屯，邻郡承命惶怖，立期日，惟恐不及事被罪。君独上疏说：“治所迫近岭下，民不識蚕桑。”月余，免符下，民相扶携，守州门叫嚷为贺。改澧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征民钱倍经。君说：“刺史可为法，不可贪官害民。”留噤不肯从，竟以代罢。观察使使剧吏案簿书十日，不得毫毛罪。改河南令，而河南尹是平生所不喜欢的人，君年且老，当天天拜走仰望阶下，不得已就官。数月，大不适，即以病辞免。

公卿想让他一到京师，君因再次不得意于守令，恨说：“义不可更辱，又为什么到京师间？”竟闭门死，年六十。君娶河东柳氏女。二子：昇奴、胡师。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某所。其兄将作少监昔请铭于右庶子韩愈。愈前与君为御史，被谗，俱为南方县令，最为知君。铭文说：

谁之不如，而不公卿。奚养之违，以不久生。惟其颃颃，以世厥声。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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