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祭社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宋元君叩打鄫生，用他的鼻血祭社，有人告发这是妖异之事。〉

灭蔡国用隐太子，无宇发表言论，攻打莒国献上俘虏，周公不接受。用马尚且不用马，人祭社怎容祭人？那个宋君，心志多刚愎狠戾，厌恶大的必定陷害，善事无论多小必定违背。于是抓取鄫生，用他的血祭社，愚者管中窥豹看此事，其伤害实在很多！有人所告发的，深深符合至道。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先达所制定，后进所遵循。（一作行）应投入正法，希望革除来犯。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395
- 《全唐文》 · 卷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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