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二、議庶官遷次之遲速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白居易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问：先王设立官职，升降有制度，迁次有常规，这是经久之道。有人说：“赏善罚恶不超过时月。”又说：“为官吏的人可以长久到子孙。”难道古今制度不同吗？不然，为什么迟速如此不同呢？如今想要快速迁升以劝善，恐怕诱发躁求之心；想要令久次以望功，顾虑产生滞用的叹惜。快慢的制度，怎样才算适中？

臣听孔子说：“如果有人用我，三年而有成。”《舜典》说：“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即使圣贤为政，不到三年，不能成功；即使善恶难知，不过九年，必然自明。由此而论，为官吏的人，不可速迁，不可久次。如果不到三年而迁，那么政未立，绩未成，而且躁求之心生，而渐进之化废了；如果超过九年而不转，那么明不升，幽不黜，而且劝善之法缺，而惩恶之典毁了。大凡内外之官，其大略如此。那么与天子共同治理的人，没有比二千石更重要的吧？臣私下见近来诸州刺史，有未两考而迁的，难道是为善成政比圣贤还快吗？还是主管部门考察不精呢？不然，为什么迁得这么急！又有超过一纪而不转的，难道善恶未著，无法得知吗？还是主管部门遗忘而不举呢？不然，为什么转得这么慢！臣伏见顺宗皇帝诏曰：“凡内外之职，四考递迁。”这实在是革除今弊、实行古道。然而臣还认为吏能有闻者，既以四考迁之；政术无取者，也宜四考黜之。想要循其名，辨其实，就在于陛下奖励纠察之吏，督促考课之官，使他们区别好坏，明察黑白。仍命令说：“虽久次者，不得逾于四载；虽速迁者，也待及于三年。”这是先王比较才能的大方，达到治理的要道，伏望陛下试加留意而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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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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