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定諸道奏補事例奏（太和四年五月中書門下）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依据太和元年九月十九日的敕令，改革两岁及诸道奏请州县官的规定，只有山剑、三川、硖内以及诸道距离较远的地方，允许奏请县令、录事、参军。其余的都停止。自从敕令下达以来，诸道多次有奏请。如沧、景、德、棣，敕令后已经有三几员，臣等认为敕令颁布施行，不应违背；如果有便利之处，则必须更改。从今以后，山剑、三川、硖内以及诸道距离较远的州县官，在有出身及前资正员官人中，每道除录事外，希望各允许奏请三四员。如河北诸道沧、景、德、棣之类。经过破败伤残之后，以及灵夏、邠宁、麟坊、泾原、振武、丰州，全无俸料。有出身的人及正员官，都不肯去，吏部从前多不注拟。如假摄有功劳，希望允许在诸色人中根据事务奏请三四员，其余勒令约束及期限，并依据太和元年九月十九日敕令处分。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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