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溺死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与乙同舟，既而甲惧水自投，因溺死。其家讼乙故杀，县断以疑。〉

《语》称“有朋自远”，《易》曰“朋从尔思，同气相求，同舟共济。”吕安之怀叔夜，或泛黄河之水；王子之寻戴逵，亦冒山阴之雪。何以仰止？钦贤是慕。想彼甲乙，道契筌蹄。泛涨海之云，若见蓬莱之树；棹倚砂之日，方追河洛之仙。既而智乏谋身，情乖拯物。覆舟之慎，想伯夷而载亏；惊涛之游，叹伯昏而遂远。三命有极，百龄俄谢。祸兮难倚，宁收转壑之魂；比之匪人，忽睹盈庭之讼。寻端指状，于甲诚亦可矜；据理详刑，在乙宁宜寘罪。何者？礼称不吊，溺者已绝；律通人情，乙惟无咎。庶从平典，用叶大伦。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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