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中書門下及禮院議東都太廟修廢第二狀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夫宗庙之设，主于诚敬。旋观典礼，贰则非诚。是以匪因迁都，则不别立庙宇。《记》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又曰：「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则东都太庙，已废多时，若议增修，稍违前志。何者？圣历神龙之际，武后始复明辟，中宗取其庙易置太庙焉，本欲权固人心，非经久之制也。伏以所存神主，既请祧藏，今庙室维新，即须有主。神主非时不造，庙寝又无虚议。如修复以俟时巡，惟载一主，备在方册，可得而详。又引经中义有数等，或是弟子之语，或是他人之言。今庙不可虚，尊无二上，非时不造主，合载一主行，皆大圣祖及宣尼亲所发明者。比之常据，不可同涂。又邱明修《春秋》，悉以君子定褒贬。至陈泄以忠获罪，晋文以臣召君，于此数条，复称君子，将评得失，特以宣尼断之。传曰：「危疑之理，须圣言以明也。」或以东都不同他都，地有坛社宫阙，欲议权葺，似是无妨。此则酌于意怀，非曰经据也。但以遍讨今古，无有坛社立庙之证。用以为说，实所未安。谨上自殷、周，旁稽故实，除因迁都之外，无别立庙之文。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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