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不以采蘋為節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参加射礼，制氏不用《采蘋》为节，所由加罪，诉称不是三命以上。〉

射礼用来习战，音乐本为宣扬风化，虽是君子所争，却是先王的修训。惟甲幸逢光宅，早践荣班。羔裘以朝，未登三命之秩；主皮为会，都合五善之仪。兴舞与同，必期多算，和容中质，不出于正。节未及于《采蘋》，事有归fir制氏，想加其罪，窃以为诬辞。况且物有司存，孔门垂教；失官为慢，《春秋》所规。节以乐章，诚为大夫之礼；非礼不动，实为先圣之谟。师古未表其明，知礼反招其咎，所由这样罚，有异于绳愆。制氏有言，诚为举枉。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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