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樂師教舞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年十三，为国子。乐师教之舞象，甲不受命。乐师将挞。甲云：‘违礼。’不伏。〉

夏序殷胶，建国重务，养老齿胄，先王大猷。所以长幼分规，道业差序，或殊诵习，将明告教。射御书数，分制则于乐章；中和祇庸，遵规仪于性府。既大成以方就，爰小舞而首陈，必在准绳，无或差忒。兴言国子，辩慧斯文，系彼勋华，金张锡庆。遵其礼乐，游、夏申勤，学必幼仪，言辞外傅。年深舞勺，及践上庠，春诵夏弦，深其顺节。尊师重道，宁愿逾闲，佩觿之辰，成童未及。抠衣之日，舞象何先？虽欲速于有知，终见陷于无度。倘乎闻一知二，亦何守其彝伦，必也非礼勿言，固可徇之年限。制于未乱，详兹雅得纪纲；扑作教刑，抚事难从捶楚。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407
- 《全唐文》 · 卷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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