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度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闕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内官用竹做引，高广之数效法阴阳。宗正认为不合尺度，请求判罪。辩辞称“事情有其所宜，并非没有故实。”〉

律历相同，丈尺有准，度量必须谨慎到圭撮，高

怎能失误于分寸？如果不明此义，就不是合适的人。这位内官，属于宗正管辖。权量法度，没有黍累之差；墨丈寻常，岂有毫厘之谬。确实斟酌故实，能遵循前典，既效法阴阳之数，自然依循铜竹之宜。判罪则不对，申诉者是。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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