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故江西觀察使韋公墓誌銘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韩愈
体裁：poem

## 原文

公諱丹，字某，姓韋氏。

六世祖孝寬，仕周有功，以公開號於鄖。

鄖公之子孫，世為大官，

唯公之父政，卒雒縣丞，贈虢州刺史。

公既孤，以甥孫從太師魯公真卿學，太師愛之。

舉明經第，選授峽州遠安令，以讓其庶兄，

入紫閣山，事從父熊。通五經，登科，

歷校書郎、咸陽尉，佐邠寧軍。

自監察御史為殿中侍御史，征拜太子舍人，益有名，遷起居郎。吳少誠襲許州，拜河陽行軍司馬，未行，少誠死，改駕部員外郎。

新羅國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紫衣金魚，往吊立其嗣。故事，使外國者，常賜州縣官十員，使以名上，以便其私，號“私覿官”。公將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國，不足於資，

宜上請，安有賣官以受錢邪？”即具疏所以。上以為賢，命有司與其費。

至鄆州，會新羅告所當立君死，還拜容州刺史、容管經略招討使。始城容州，周十三里，置屯田二十四所，

化大行。詔加太中大夫。順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鄭滑行軍司馬。

始至襄陽，詔拜諫議大夫。既至，日言事，不阿權臣，謇然有直名，遂號為才臣。

劉辟反，圍梓州，詔以公為東川節度使、御史大夫。

公行至漢中，上疏言：“梓州在圍間，守方盡力，不可易將。”征還入議蜀事。

劉辟去梓州，因以梓州讓高崇文，

拜晉、慈、隰等州觀察防禦使。

自扶風縣男進封武陽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

將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張職，為國家費，不如屬之河東便。”上以為忠。

一歲，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觀察使；以晉、慈、隰屬河東。

公既至，則計口受俸錢，委其余於官。罷八州無事之食者，

以聚其財。始教人為瓦屋，饒於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於場，度其費以為估，不取贏利。凡饒瓦於官，業定而受其償，從令者免其賦之半，逃未復者，官與為之；貧不能者，畀之財。

載食與漿，親往勸之。為瓦屋萬三千七百，為重屋四千七百，民無火憂，暑濕則乘其高。別命置南北市，營諸軍。歲旱，種不入土，募人就功，厚與之直，而給其食，業成，人不並。為長衢，南北夾兩營，

東西七里，人去渫汙，氣益蘇。

復作南昌縣，徙廄於高地，因其廢倉大屋，馬以不連死。

明年，築堤扞江，長十二里，疏為鬥門，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

“無此堤，吾屍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萬二千頃。凡為民去害興利若嗜欲。居三年，於江西八州無遺便。其大如是。其細可略也。

卒有違令當死者，公不果於誅，杖而遣之去。上書告公所為不法若干條，

朝廷方勇於治，且以為公名才能臣，治功聞天下，不辨則受垢，詔罷官留江西待辨。使未至，月余，公以疾薨。使至，辨凡卒所告事若干條，皆無絲毫實。詔笞卒百，流嶺南。公能益明。春秋五十八，薨於元和五年八月六日。

公好施與，家無剩財。

自校書郎至為觀察使，擁吏卒，前走七州刺史。與賓客處，如布衣時，自持卑一不易。

娶清河崔氏，故支江令諷之女，

某官某之孫。有子曰寘，年十五，明經及第，嗣其家業。後夫人蘭陵蕭氏，中書令華之孫，殿中侍御史恒之女，皆先公終。有女一人。

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

明年七月壬寅，從葬萬年縣少陵原。

將葬，其從事東平呂宗禮，

與其子寘謀曰：“我公宜得直而不華者，銘傳於後。固不朽矣。”

寘來請銘。銘曰：

武陽受業，始於太師；

以官讓兄，自待不疑。勤於紫閣，取益以卑；可謂有源，卒用無疵。慊慊為人，

矯矯為官；爰及江西，功德具完。名聲之下，獨處為難；辯而益明，仇者所嘆。

碑於墓前，維昭美故；納銘墓中，以識公墓。

## 白话译文

公名丹，字某，姓韦氏。

六世祖孝宽，在周朝做官有功，以鄖公的封号公开称号。

鄖公的子孙，世代做大官，

只有公的父亲政，死时为雒县丞，赠虢州刺史。

公幼年丧父，以外甥孙的身份跟从太师鲁公颜真卿学习，太师喜爱他。

考中明经科，选授峡州远安县令，让给其庶兄，

进入紫阁山，事奉从父熊。通晓五经，登科，

历任校书郎、咸阳尉，辅佐邠宁军。

自监察御史为殿中侍御史，征拜太子舍人，更加有名，迁起居郎。吴少诚袭击许州，拜河阳行军司马，未出发，少诚死，改驾部员外郎。

新罗国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紫衣金鱼，前往吊唁并立其嗣君。旧例，出使外国的，常赐州县官十员，让使者把名字上报，以便其私，号称“私覿官”。公将出发，说：“我是天子的官吏，出使海外国家，资费不足，

应该上奏请求，哪有卖官来接受钱财的呢？”于是具疏说明所以。皇上认为贤能，命有司供给其费用。

到鄆州，恰逢新罗报告所当立的君死，还拜容州刺史、容管经略招讨使。开始筑容州城，周长十三里，设置屯田二十四所，

教化大行。诏加太中大夫。顺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郑滑行军司马。

刚到襄阳，诏拜谏议大夫。既至，每天言事，不阿附权臣，謇然有直名，遂号为才臣。

刘辟反，围梓州，诏以公为东川节度使、御史大夫。

公行至汉中，上疏说：“梓州在围困中，守方正尽力，不可换将。”征还入议蜀事。

刘辟离开梓州，因以梓州让给高崇文，

拜晋、慈、隰等州观察防御使。

自扶风县男进封武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

将出发，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张职，为国家费，不如属之河东便。”上以为忠。

一年，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以晋、慈、隰属河东。

公既至，则计口受俸钱，委其余于官。罢八州无事的食者，

以聚其财。开始教人做瓦屋，饶州多山，召陶工教人制陶，聚材瓦于场，度其费以为估，不取赢利。凡饶瓦于官，业定而受其偿，从令者免其赋之半，逃未复者，官与为之；贫不能者，畀之财。

载食与浆，亲往劝之。为瓦屋万三千七百，为重屋四千七百，民无火忧，暑湿则乘其高。别命置南北市，营诸军。岁旱，种不入土，募人就功，厚与之直，而给其食，业成，人不并。为长衢，南北夹两营，

东西七里，人去渫污，气益苏。

复作南昌县，徙廄于高地，因其废仓大屋，马以不连死。

明年，筑堤扞江，长十二里，疏为斗门，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

“无此堤，吾尸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万二千顷。凡为民去害兴利若嗜欲。居三年，于江西八州无遗便。其大如是。其细可略也。

卒有违令当死者，公不果于诛，杖而遣之去。上书告公所为不法若干条，

朝廷方勇于治，且以为公名才能臣，治功闻天下，不辨则受垢，诏罢官留江西待辨。使未至，月余，公以疾薨。使至，辨凡卒所告事若干条，皆无丝毫实。诏笞卒百，流岭南。公能益明。春秋五十八，薨于元和五年八月六日。

公好施与，家无剩财。

自校书郎至为观察使，拥吏卒，前走七州刺史。与宾客处，如布衣时，自持卑一不易。

娶清河崔氏，故支江令讽之女，

某官某之孙。有子曰寘，年十五，明经及第，嗣其家业。后夫人兰陵萧氏，中书令华之孙，殿中侍御史恒之女，皆先公终。有女一人。

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

明年七月壬寅，从葬万年县少陵原。

将葬，其从事东平吕宗礼，

与其子寘谋曰：“我公宜得直而不华者，铭传于后。固不朽矣。”

寘来请铭。铭曰：

武阳受业，始于太师；

以官让兄，自待不疑。勤于紫阁，取益以卑；可谓有源，卒用无疵。慊慊为人，

矫矫为官；爰及江西，功德具完。名声之下，独处为难；辩而益明，仇者所叹。

碑于墓前，维昭美故；纳铭墓中，以识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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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黎先生集》 · 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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