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史在德罪議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大理寺所斷，即依律文，凡斷罪合取最後敕為定。詳《編敕》云：「官典鞫獄枉濫，或經台授軌，勘問不虛，元推官典，並當誅罰。」又嚐有忻州法椽郭業，故入張仁安一人死罪，合當誅罰處分。今在德故入八人罪，法寺不援後敕，準據律文。今以郭業比附，在德合處極典。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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