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甲為食官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为食官，按赦令应入五品。主管部门不许。〉

君有充庖，臣实司味，掌管公餗，以供王举。甲如同周朝仲咡，位涉膳夫；汉朝类似高祛，秩登食监。鼎俎摆设，刀匕供用，适逢恩泽降下紫书，荣颁朱组。黄香的秩位，都以云增；潘岳的阶位，独当不进。主管部门鄙视其烹饪，黜退其乘轩。昔日笥饵立诚，既加都尉；壶餐著节，也拜大夫。以愚所见，合该沾受锡命。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2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4e48b95d5324ed8518a939fd4aa6caf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