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祭五嶽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所司有事于恒山，用沈辜，御史纠察失礼，不伏。〉

能兴云雨，山川有咸秩之文；以悬日月，祭祀为不刊之典。必考前志，是谓礼经，或忘甲令，宁因官守？惟彼恒山，镇此魏国。有虞巡狩，玉瑞班于冀州；无恤登临，宝符并于代郡。准天之极，括地之维，先王是崇，上公攸视。四时有礼，珪璧或闻其瘗埋；百代常行，牲牢不忘于刲割。所司有事，故实无稽，沈毁殊乎大川，辜亦非乎小祀。山川反复，礼物徒施；职业废隳，刑章安舍？惠文直指，始迹事而平弹；尸祝无能，遽繁词而直对。不有丕蔽，何惩旷官？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400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4f91542f366df867448a96fb355ae4f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