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修史體例狀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右，臣等伏见近日实录，多云禁中言者。伏以君上与宰臣及公卿言事，皆须众所闻见，方合书于史策，禁中之语，向外何由得知？或得于传闻，多出邪妄，便载史笔，实累鸿猷。向后实录中如有此类，并请刊削，更不得以此纪述。又宰臣及公卿论事，行与不行，须有明据。或奏议允惬，必见褒称；或所论乖僻，固有惩责；在藩镇献表者，必有答诏；居要官启事者，自合著明。并当昭然在人耳目，或取舍存于堂案，或与夺形于诏敕。前代史书所载奏议，无不由此。近见实录，多载密疏，言不彰于朝听，事不显于当时，得自其家，实难取信。向后所载群臣奏议，其可否得失，须朝廷共知者，方可纪述，密疏并请不载，如此则书必可法，人皆守公，爱憎之志不行，褒贬之言必信矣。

以前，臣等伏见近日实录，事多纰缪，若详求摭实，须举旧章。谨件如前。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06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4fb0176cb2fa61a3aad7a2f52c234c7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