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斷獄依舊程限奏（太和七年七月大理寺）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依照今年五月二十九日御史台奏请的敕令，大事限二十日，中事限十五日，小事限十日上奏完毕。刑部覆核：大事限十五日，中事限十日，小事限八日上奏完毕。详察御史台所奏，是大理寺、刑部两司都详细审阅案卷，未经过刑部覆核。一则失去圣朝慎恤刑狱的本意，二则不合以生事上渎圣聪。伏请依照旧有的程限，大理寺断案完毕，申报刑部覆核同意完毕后才上奏。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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