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定錢數出入條制奏（元和十三年十月中書門下）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户部、度支、盐铁三司的钱物，都关系到国家用度，至于支付和收纳，事情应该清楚分明。近来因循旧例，都不加剖析，年终汇总，没有准则可依。大概是因为根本还没有纲领条款，所以名目数额容易增减。伏请从今以后，每年年终分别命令本司，将每年正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所收入的钱数及所用的数目，分为两状，在来年二月内上奏，并抄送中书门下。其钱如果用不尽，必须写明除用度外余下若干现存在；如果用尽以及侵用了来年的钱并收关，都必须一一写明。盐铁使所收的课利，也要列具一年总共收入数目，以及已经支用和送到左藏库的欠钱数目。所欠的也要写明监院名额，因某事欠下未送到。户部的出纳，也参照此为例。条制确定后，也能杜绝隐瞒拖欠。如果可以施行，希望定为常典。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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