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笙師不施舂牘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担任笙师，负责教授陔乐，却不设置春牍等三种乐器。被依法纠举。他申诉不服。〉

六同各有分别次序，就要备齐礼的文饰；九夏形成乐章，用来彰明诗颂。所以宾射、丧祭、军旅、会同，一定要有所陈设，没有不合乎法度的。说到春牍，是用来比喻安弦的，用来谐和八音，实在是三种乐器。在云梦砍伐檀栾，影子落在梢云之上；在仙坛采集坚贞刚劲的木材，颜色胜过寒雪。早就听说挥斧砍削，一向列入广修之中，凭借玉润般呈现的姿态，节制金奏而发挥作用。只有甲担任司至之职，却昏昧不能恭敬承受，不去使乐律不相夺乱，不曾反求于己。不用正当的方法，却轻易想训导别人。渺远的笙歌，岂能像凤凰之影高飞回旋；婵娟的竹篠摇荡，也大不同于龙鸣。应雅不去修治，埙篪因而缺失。至于教授陔夏，用来娱乐宾客，等候宴席结束而说归去，是顾虑沉酣而越礼。为他们的行为节制，用威仪来整肃，酿成倾家之叹，饮酒整天也不至于醉。遵循声律，一定要和谐均平，忽然受到周郎的顾盼，难道会像宣父那样忘记滋味？不谋划自己的政事，远远抛弃自己的职守，应当审察言辞来定刑，希望先迷而后得。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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