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令常參官舉人自代及縣令犯罪坐舉主狀（元和六年十月中書門下）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准建中元年敕，常参官授官谢恩时，三日内上表让一人以自代。臣伏认为人臣拜识，都有谢章。晋太尉刘实著《崇让论》，请因谢章，便有所让。令主者掌此让文，分类其被举最多者，有官阙据此选用，如此则事不专于宰府，材须选于众人。唐虞僉谐，义实由此。臣请自今常参官举人后，便选择进具所举人，兼状上中书门下。如官阙要人，先于所举人中选择进拟。臣又闻周之群仆，委于伯冏；汉之多士，辟于有司。故凡称大僚，皆得进善。陛下念黎元之困，设令长之科，群僚举知，四海蒙福。然而荐延相继，沮劝示行，苟或容私，则虑害政。伏请所举县令到任后，刑罚冤滥，及有赃犯者，其举荐官削阶，及停见任。书下考。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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