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燕弓矢舞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燕师国子以弓矢舞，乐师巡列，将挞之，曰视了诏来瞽臯。

礼备吉凶，义存燕享，苟嘉事之不体，岂刑书之获宥？命夔典教，《虞经》所重；立政崇术，《王制》攸先。国家授才任能，讲信劝学。郑声久放，不效文侯端冕；箫韶已陈，足使孔宣忘味。顾是胄子，舞斯嘉乐。不能请业，且服拳拳之道；而乃将挞，以速青青之刺。乐师巡列，盖亦司存。赖先父之职官，敢有二习；为於予之击拊，能闲六律。挞之不谨，谓得其忠，诚厚责而难迩，奚薄言之妄诉？将视了成讼，孰曰知言？以瞽臯为词，何居昧识？德之不务，失鹄自可求身；过也必文，溺人无宜反笑。

澥字坚水。天宝中进士，累授左补阙、监察御史。奉使朔陲，露奏安禄山逆迹，反为所构，配流卢溪。至德初起为江阴令，征拜祠部员外郎，迁刑部郎中。上元中加御史，卒。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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