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韋之晉御史大夫制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常袞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敕：古有牧伯连率，所以大明黜陟，其后廉使监郡，也是其任。奉六条诏书，察二千石以下，风公顷纲纪，实所系焉。若居郡称最，则当迁复留，以德授赐。如今或增秩，存于令典。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兼衡州刺史、御史中丞、充湖南都团练守捉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扶阳县开国男韦之晋，以道自处，行成乎身，言合精理，文多雅兴。学以润政，当孔氏之徒；忠而好谋，得兵家之要。委在方面，实参戎重，镇衡阳之一都，刺湘中之诸郡。清静廉简，以礼化之，三老孝悌，遵其德训。百城强猾，服其威怀，薄刑名以宣慈，均赋役而恤隐。地临南越，溪洞伏戎，能清篁竹之封，屡入苞茅之贡。事各条理，俗皆便安，非大信至公，何以致此。处风宪之长，旌理行之尤，彰善劝能，允兹休命。可兼御史大夫，其余如故。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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